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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日期:2026-07-31


整改实施主体

县水利局、鹤峰乡人民政府

公示日期

2026731日至2026813

整改任务概述

(序号10)市级环保督察发现,鹤峰乡橙香满园农庄在新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修建构筑物、道路等设施。202511月第二轮市级环保督察将其纳入典型案例。

整改情况

县水利局立即与鹤峰乡人民政府进行对接,要求依法依规拆除相关构筑物、道路等设施。2025114日,鹤峰乡人民政府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廊亭、道路基本拆除完毕;由于房屋外侧挡墙若拆除可能导致地基失稳,故鹤峰乡人民政府于2026326日委托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论证评估,对房屋外侧场坝及边坡挡墙予以保留;202649日,对道路剩余一小部分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撒草籽进行复绿。

验收核查情况

2026729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组,开展现场验收。经核查,橙香满园农庄占用新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廊亭、道路等设施已依法依规拆除由于拆除场坝外挡墙会导致房屋地基失稳危害安全,故进行安全评估论证后对房屋外侧场坝及边坡挡墙予以保留;对裸露的岸坡进行播撒草籽实施复绿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565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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