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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县水利局、鹤峰乡人民政府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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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序号10)市级环保督察发现,鹤峰乡橙香满园农庄在新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修建构筑物、道路等设施。2025年11月第二轮市级环保督察将其纳入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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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县水利局立即与鹤峰乡人民政府进行对接,要求依法依规拆除相关构筑物、道路等设施。2025年11月4日,鹤峰乡人民政府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廊亭、道路基本拆除完毕;由于房屋外侧挡墙若拆除可能导致地基失稳,故鹤峰乡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26日委托重庆渝宏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论证评估,对房屋外侧场坝及边坡挡墙予以保留;2026年4月9日,对道路剩余一小部分进行拆除,拆除完毕后撒草籽进行复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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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核查情况 |
2026年7月29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组成验收组,开展现场验收。经核查,橙香满园农庄占用新民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廊亭、道路等设施已依法依规拆除;由于拆除场坝外挡墙会导致房屋地基失稳危害安全,故进行安全评估论证后对房屋外侧场坝及边坡挡墙予以保留;已对裸露的岸坡进行播撒草籽实施复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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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56551813 电子邮箱:56788112@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