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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公示日期 |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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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概述 |
(序号26)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长效机制不健全,消纳处置场所不足,导致建筑垃圾“出路”少、随意倾倒问题较多。《奉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明确永乐镇大坝村建筑垃圾消纳场为奉节县主要垃圾消纳所之一,但该项目建成至今未启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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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县住房城乡建委出台《建筑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等制度,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刚性框架,督促运营企业于2025年11月配齐专职作业队伍,制定完善现场作业、安全生产、扬尘污水治理环保措施等。2025年12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25年12月24日在政府官网公示县域内末端消纳场基本信息及收费标准。2025年12月26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在永乐镇大坝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核查该项目生产运营情况,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正常运营,验收合格。2026年5月29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召集县属国有企业和社会企业推广再生产品,面向社会销售再生产品,2026年4月-6月开展“百日夜巡”,2026年上半年查处案件71起,罚款48.17万元,极大提升了精准发现和查处违规问题的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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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核查情况 |
2025年12月26日县住房城乡建委在永乐镇大坝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现场检查该项目生产运营情况,现场检查发现永乐镇大坝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已正式投入运营,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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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2356551813 电子邮箱:56788112@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