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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236MB1D904682-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奉节县新民镇便民服务中心(奉节县新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日期:2025-05-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36MB1D90468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年度)

单 位 名   称

奉节县新民镇便民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奉节县新民镇便民服务中心(奉节县新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主要负责公共管理、公用事业、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社会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政策咨询、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

奉节县新民镇观音庵居委会2组

法定代表人

周斌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奉节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

5

网上名称

奉节县新民镇便民服务中心(奉节县新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回顾2024的工作,新民镇便民服务中心围绕民政、残联、计生、退役军人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民政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及日常调整,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4年全镇低保核减37户40人,停发39户42人,新增34户68人,现有农村低保413户829人,城市低保32户46人;按文件要求持续开展低保边缘户认定工作,2024年新增认定低保边缘户67户243人。   (二)加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临时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特困人员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和贫困户。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2024年全镇临时救助已救助46人次,共计发放救助款123200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三)逐步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使其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024年全镇特困新增10户10人,核减5户5人,我镇现有农村特困人员234人,每月支出特困人员供养金270350元。 (四)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乡村振兴工作,村(居)红白理事会扎实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摸排。更新12个村社的村规民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推进新民镇文明和谐建设。   (五)成立新民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12个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并挂牌;及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规范建立台账以及信息录入,2024年全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增2人,停发2人,现有18人。 (六)完善并维护好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系统、智慧社区系统,12个村(社区)完成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事务公开填报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村不少于6个,社区不少于12个;三是建立村级社会工作室(志愿服务点),并挂牌。   (七)新民镇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按照文件要求开放运营;观音庵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长棚村养老服务中心常态化运行;规范李湾村、九树社区、祖师村、长棚村、中台村5个村(社区)6个“温馨家园”入住台账,并落实属地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等监管。   (八)积极推广“重庆救助通”微信小程序,社会救助从申请、受理到核查、审核确认,所有流程全部线上进行,让百姓少跑路,数据多跑路,老百姓在家也能申请社会救助事项,为出行不便、交通不畅、远在异地、政策不熟、信息不通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   二、精准落实残疾人各项帮扶政策 (一)完善残疾人办证体系,今年新增鉴定49名残疾人,为重度卧床残疾人上门鉴定11人,最大程度的方便了残疾人家庭。 (二)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为残疾人领取92件辅具,完成辅助器具发放任务。   (三)落实残疾人基本福利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对象进行年审,确保应补尽补,认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数606人,其中生活补贴219人,护理补贴387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同时享受123人。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四)完成“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项目工作,为12名处于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或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资助,1200元/人/年。 (五)扎实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调查897名在册残疾人,重点了解残疾人基本信息、住房、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与康复、无障碍改造、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服务需求,以及村(社区)的残疾人服务和工作情况。   (六)持续开展关爱残疾人走访慰问活动。“雨露助残-关爱同行“公益活动为23名重度残疾人送去棉被,三峡集团“中秋节”捐赠物资为33名困难残疾人送去节日礼品,切实提高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积极开展卫生健康委和计生协工作 (一)积极参与重庆市卫生健康五大公益项目,通过实施妇幼(生殖)健康工程公益项目,一是借助公益项目支持,探索解决妇女生殖健康、儿童营养改善、出生人口缺陷等妇幼(生殖)健康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径;二是打造妇幼(生殖)健康工作亮点,推动和促进全市妇幼(生殖)健康工作提档升级;三是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学会作用和价值,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四是创新学会工作模式,丰富学会工作内涵,提升学会整体工作水平。   (二)持续开展计生服务工作 已受理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79人次。 已受理办理独生子女证24人次。 (三)开展重度精神残疾人面访 重点关注辖区重度精神残疾人各项情况,每季度联合乡镇卫生院、乡镇派出所对重度精神病人进行走访、打分,按时按量完成重度精神残疾人面访工作。   四、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常态化工作 (一)准确掌握、了解辖区军烈属及退役军人的生活、工作状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有困难的军人家属建立特殊档案并开展针对性服务,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做到定期走访慰问。今年来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十余次,对重点对象进行入户走访,进行纾困解难,对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家属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奖励金,2024年累计送喜报11人次,其中三等功5人、四有优秀士兵6人,发放奖励金5500元;为45户困难退役军人申请“解三难”救助资金6.8万元。 (二)积极宣传。通过微信群、公告栏、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退役军人优待证申领政策,耐心解答退役军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同时秉承“让退役军人少跑路、让工作人员多跑腿”的工作思路,夯实工作举措,切实做到热情服务,确保“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2024年,为退役军人办理优待证67张。 五、人力社保工作概况 (一)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惠民政策   我镇通过整合历年来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政策资料,形成简明扼要的宣传资料,通过广播村村响、院坝会、工作群大力宣传。 (二)扎实推进精准就业扶贫 2024年我镇开发公益性岗位116人(全日制8人、非全日制108人),签订了合同,建立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及公示制度,并对其进行严格的考勤考核。由镇便民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和考核,并由村(社区)社保协管员负责具体监督管理、考勤记录,每周至少服务4次,每月至少集中服务3次,每月工作时间不得低于42小时。 (三)稳步推进就业创业服务管理工作 今年在党委政府的不懈努力下,2个扶贫车间,带动就业80余人,为贫困户增收年收入20000余元。城镇新就业人数130人,目标任务数130人,完成比率100%;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人数40人,目标任务数30人,完成比率13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5人,目标任务数22人,完成比率159%。   (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今年我镇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着重宣传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贫困人员及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截至11月底创业贷款申请发放200万元。 (五)依法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摸排工作   我镇积极开展“渝薪码”宣传工作,线上转发20余次,线下张贴海报、发放传单200余份,通过集中宣传帮助辖区重点群体、企业和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持续助力各类求职群体就业创业。通过对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摸排,未存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问题,达到“零拖欠”目标。   (六)巩固城乡居民养老、合作医疗保险覆盖面 以精准扶贫为契机,借助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加大宣传,扩大参保人群。敦促即将达龄人员及时参保,特别是贫困户家庭成员。通过努力,2024年度我镇超龄困难人员100%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缴费,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完成一次缴费,特殊困难群体100%享受参保资助。同时,对居民医保参保攻坚任务进行分解,积极联合各村(社区)实时跟进任务进度以达到考核目标。为做好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各村(社区)社保协管员在村办公室设立开展指纹认证,并统计辖区内年迈行动不便老年人情况,定期上门服务采验指纹。   (七)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对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各大药店不定期检查,特别涉及住院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方面的,要求镇卫生院每月将住院病历资料装订成册,并送交我中心存档备查。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和药店的监管力度,防止医保基金流失。   (八)大力宣传社保、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一是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等。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医院,村卫生室,定点药店进行集中会议学习,并利用村(社区)开展群众会,院坝会,让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三是充分发挥微信群传播功能,采取集体转发等形式进行宣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4年6月13日至2029年6月12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余婷娅联系电话:18996626860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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