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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日期:2024-05-31

截至2024531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移交的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奉节县2件,已办结2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58—6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53

D3CQ202405200091

奉节县白帝镇八阵村8社煤渣堆的煤加工粉碎后飘到草堂河,影响水质,擅自占用草堂河区域。

奉节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煤渣堆为个体工商户从外地转运至此,未进行加工生产,堆场边界距离草堂河现有水位线160m左右,现场检查未发现煤矸石渣、煤矸石粉污染草堂河现象,近期草堂河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煤矸石渣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2.堆场位于草堂河河道管理范围内。

部分属实

对堆放的煤矸石渣进行转运清理,消除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

1.违规堆放的煤矸石渣已于526日转运至砖厂进行处置,同时对场地残留的煤矸石渣进行了清理。
2.针对扬尘等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行为,已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阶段性办结

109

D3CQ202405200089

新民镇观音庵公共地下水水源地被私自垄断进行贩卖,让村民装水表,收取村民费用,并且修建约200立方的畜水池。现诉求:解决水源问题。

奉节县

经调查问题部分属实。
1.该处水源为地表水,2022年新民镇观音庵社区3组43户村民集资建设抗旱工程,建成后自用,为出资村民共同所有,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外贩卖,收取的水费也仅为分摊抽水电费的成本支出。
2.该工程建成投运后各用水户均安装了水表,是村民集体自愿行为,收取水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覆盖运行成本,同时避免水资源浪费。
3.新坝村8组部分村民有取用该水源意愿,抗旱工程建成后已有4户新坝村8组村民通过申请获准取用该水源,申请条件为缴纳一次性搭伙费(原建设成本分摊费)并安装水表计量收费。

部分属实

建立健全该供水工程管护机制,在不损害已有用水户权益的情况下,确保附近有意愿取用该水源的居民可以顺利接入该供水系统。

已入户了解新坝村8组村民取用水源意愿,2024年5月23日与有意向的村民签订《饮水管护协议》,解决水源问题。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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