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公开  > 其他
[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3X2/2023-001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0-13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重庆市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列县委工作机关序列,负责分析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措施;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队伍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执法监督、媒体宣传、舆情等工作;负责政治安全、平安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涉法涉诉信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等工作;统筹协调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处置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域社会治理、扫黑除恶、重点区域治安问题整治、见义勇为、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护路护线、“雪亮工程”及政法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代管县法学会,县综治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平安办、县扫黑办、县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办、县护路办为常设议事协调机构。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数为27人。公务用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和县法学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42.45万元,支出总计742.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将行政单位与下属事业单位分开设置账户、分开核算和分开预决算。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中:财政拨款收入742.4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其中:基本支出442.45万元,占59.6%;项目支出300万元,占4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零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42.4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7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年中追加安排的铁路护路、疫情防控等专项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2.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7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加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铁路护路、疫情防控等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零结余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4.30万元,占8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64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加工资未纳入年初预算以及年中追加安排铁路护路、疫情防控等专项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68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年初未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0.1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19.3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2.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9.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9.0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督查调研扶贫工作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和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8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5.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铁路护路、重大遗留问题处置专班以及日常迎检等会议开支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中共奉节县委政法委员会作为汇总单位属于2022年新增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300万元;无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比较重视,管理到位,资金绩效良好,评价得分100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强,联系电话:023-56557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