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客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资质管理、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
3、负责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业户的开、停、歇业审批及年度安全服务质量考核、资质等级评定。
4、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经营行为,保护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5、负责实施全县营运性客、货运输车辆的审批投放,道路运输证的发放、审验、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评定、二级维护备案登记。
6、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资质审查,从业资格证件的发放、考核。
7、负责道路运输服务质量、车辆维修质量、驾驶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查及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
8、根据交通运输部“三关一监督”的要求,负责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9、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工作,做好战备、救灾、抢险等物资的运输组织工作。
10、负责实施对经营业户执行道路运输价格的监督检查。
11、负责道路运输行业抽样调查,统计及市场预测;负责公交车、出租车、农村客运车辆燃油消耗量专项统计,燃油补贴及农村客运车辆经营补贴数据的审核、上报、发放,负责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费补贴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12、负责指导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县运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管理职责,我所应设立8个科室: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运输管理科、法制安全科、培训管理科、机动车维修管理科、稽查中队(1—2稽查中队)、站务中队。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3.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40万元,比2019年增加 1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40万元,比2019年增加11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元,与2019年一致。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 163200元,与2019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接待费43200元,与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000元,与 2019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19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168.15万元,比上年增加4.91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按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情况总体良好。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本单位2020年未涉及政府采购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以无此表。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素平 联系电话:5652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