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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43X2/2026-000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2-04
[ 发布日期 ]
2026-02-04
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本级)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市级和县级有关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县级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的工作计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重要政务以及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规划、能耗统计、监测、审计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的计划、配备、购置、更新、处置的审核及上报事项;负责县级机关公务车辆的牌证管理和政务用车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未保留公务用车单位的部分用车保障工作;

负责县级机关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基建、投资、建设改造和使用调配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后勤工作的业务交流、行业活动,推进全县机关后勤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

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机关事务中心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代管县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奉节县公物仓服务中心。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机构3个(其中: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7.56万元,主要是基本经费拨款增加97.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2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3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7.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7.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1万元,比2025年增加97.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81万元,比2025年增加9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较2025年预算新增4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项目由县财政局代编。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25年增加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25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2026年较2025年新增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2.45万元,比2025年增加19.13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较2025年预算新增4人人员经费和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项目由县财政局代编,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12月,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023-5655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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