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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3-00118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议函〔2023〕9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发布日期 ]
2023-08-08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复函

奉节府办议函〔202395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8号建议的复函

毕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证实退役军人身份信息的建议》(第25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情况

建议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规范证实退伍军人身份信息出具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涉事科室人员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经面对面沟通,建议办理情况达成一致,表示满意。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因入伍时的政治审查表走访调查审核为手写,与退伍落户时名字由于谐音问题错误录入等情况,因诸多因素导致出生年月或者姓名与公安户籍信息不一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可根据其档案材料的相关表格上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和村委会所出证明来核实是否为同一人并出具相关证明。二是退役军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若还需公安机关确认的,因其社会关系需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准来核实,所以烦请派出所经核实主要社会关系后确认并盖章。为避免退伍军人两边跑,建议县公安局对各辖区派出所进行宣传,协助审核证实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并盖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肖洪波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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