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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府办议函〔2023〕360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4号建议的复函
熊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慢病卡办理难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特慢病政策
2012年医疗保险施行市级统筹,实现待遇水平、就医管理、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体制的统一。我县严格按照市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以下简称“特病”)文件执行。
截至目前,我市职工医保特病有24种,居民医保重大疾病有17种,慢性病有14种。每种特病均有相应的准入标准,承担特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要认真负责的开展特殊疾病诊断工作,严格按照准入标准进行诊断、审核。医保经办部门将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特殊疾病诊断情况进行抽查,如出现弄虚作假、擅自降低诊断标准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59号),特殊疾病门诊日常管理在坚持定病种、定治疗项目、定药品范围和定医疗机构“四定”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以参保人员个人为单位的管理制度。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试点的通知》(渝医保办〔2021〕54号),从2021年12月25日起办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门诊慢特病的参保患者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除以上5个病种外,其余特病病种和普通门诊就医系统暂无法实现跨省联网结算。
二、我县特慢病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特病资格办理流程,方便办事群众,在市级医保政策统筹下,县医保局专门出台文件,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将特病资格申办工作全部下放至我县特病鉴定医院:奉节县人民医院、奉节县中医院承办,对特病申报事项即申请即接件,即接件即办理,即办理即发卡,真正做到一站式办结。对于资料齐全的参保患者,审核后符合慢病准入标准当场便能拿到慢病卡。同时要求鉴定机构对资料不齐全的参保患者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资料,对不符合慢病病种范围或未达到准入标准的办事群众做好政策解释。
三、关于提出的建议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督促县医保局召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特病鉴定中心负责人座谈会,针对提出的特病办理流程长、回复慢、提供的三级医院资料不符合要求等进行通报,再次强调特病鉴定医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应办即办,确因标准未达到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
(一)对于“不需住院,只要有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或相关的检查报告单,具备其中一样就可办理。”的建议,参保人如果提交的资料中能佐证慢病准入标准即可,医保并无必须要参保患者提供住院资料等硬性规定。
(二)对于“现在医疗设备先进,为避免老百姓来回跑空路 ,最好是即办即拿,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天。”的建议,我县特病鉴定医院均能完成。
(三)按照现行医保政策及医保系统软件设置,您提出的建议“慢病卡不应定点”暂无法实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马德凤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