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办议函〔2023〕7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十五届政协二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复函
黄存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县域土地供给方式,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第8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和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结果,全县行政区划总面积409866.78公顷,其中湿地878.66公顷,耕地57777.59公顷,园地19841.71公顷,林地287202.62公顷,草地351.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175.12公顷,道路交通用地1714.8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65.81公顷,水域9779.61公顷,其他14979.55公顷。按照最新“三区三线”划定结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388.12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8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4.4万亩,新增城镇建设用地7平方公里,已初步完成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至2035年,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39平方公里,占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2%,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每个村(社区)不低于200亩进行预留。
二、关于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
近几年以来,我县坚持遵循“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按照“规划一片,实施一片,完善一片,成熟一片”的思路,对列入年度重大项目名单和招商引资的项目,跟踪做好用地保障服务,着力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问题。一是对项目有用地需求的通过划拨、出让、租赁、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等方式实现“应供尽供”,2020年以来根据产业项目生命周期,结合企业意愿已出让各类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72宗2499.8亩(其中弹性年期出让10宗),租赁1宗,先租后让1宗,划拨各类项目用地85宗6500亩,全力保障了各类项目用地,其中高铁生态城高铁站以西土地拟规划用于城西新兴产业集聚区,目前正在按程序推进中,待基础设施完善后将有序供应,客观上来说不存在闲置。二是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多渠道保障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其中2020年以来采用设施农用地保障了403个项目的用地需求,全力保障了乡村建设项目用地,另外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各类项目用地,在不突破耕地保护和生态红线有关政策前提下,建设用地指标“应保尽保”。三是目前我县已储备12000余亩国有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高铁生态城片区、兴隆片区、环草堂湖片区等,能及时保障各类项目用地。
三、关于未利用地分类不够准确的问题
按照土地用途分类,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主要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等。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等。我县的国土面积为4098.67平方公里,最近几年国土变更调查未利用地的面积仅40余平方公里,且未利用地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多是水面滩涂、沼泽等确实无法利用的土地,客观上不存在未利用地影响建设用地使用的情形。
四、目前我县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划引领”高标准规划各类产业用地。
一是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已将成熟的生态工业园区纳入城区,总体规划面积8.14平方公里,设有草堂和康乐两个组团。草堂组团规划面积4.61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2486亩,突出打造“眼镜和农副产品加工”两大集群,积极培育“生物制药和新材料”两大战略新兴产业;康乐组团规划面积3.53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2221亩,规划发展“煤炭储运和大火电上下游”两大能源配套产业,合力打造200亿级生态工业园区,符合上述两个组团产业定位的项目用地我县在土地供应时已给予大力支持,与您提出的给予专门用地支持一脉相承,其中土地供应价格为15.88万元/亩,享受优惠政策后仅为5万元/亩。
二是在生态工业园区拓展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为促进产城融合,我县也正在高标准规划城西新兴产业集聚区,与您提出的积极实施“向西发展”战略不谋而合。当前正在报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城西新兴产业集聚区以工业用地为主,沪蓉高速南侧用地将作为近期规划建设用地,北侧作为远期进行规划建设。除去道路、绿化等,南侧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395亩,其中规划工业用地945亩、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80亩、物流仓储用地190亩、公用设施用地174亩、行政办公用地5亩。北侧规划工业用地为432亩,留白用地564亩。
三是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相关工作,按照实用性村规划应编尽编的总体要求,我局有序推进了我县314个行政村以及12个社区的实用性村规划编制工作,落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175公顷,实现行政村村规划覆盖率100%。同时全县规划预留弹性用地指标400公顷,后期根据项目需要统筹使用。目前已在竹园镇、公平镇、吐祥镇、甲高镇、安坪镇、兴隆镇、青龙镇、鹤峰乡规划建设返乡创业园,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二)合理选择供地方式节约企业用地成本。
一是对符合规划的堆场、仓储等项目以及不适宜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可以租赁方式供地,对短期用地或需要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工业项目,可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对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用地的工业项目,可实行长期租赁,长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二是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弹性出让,灵活设定10年到50年的出让年期,一般工业产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的出让年期可设定为不超过30年,标准厂房项目、对用地有特殊要求的重点产业项目和特殊行业出让年期可设定为50年。
三是根据企业意愿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即企业先以租赁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到期后按照投资协议或监管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三)推行“标准地”出让,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
一是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提前明确地块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等控制指标,并纳入出让方案一并公告,企业拿地前就知晓地块使用要求和标准,以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并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确保具备项目开工必要的通水、通电、通路和场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实现“拿地即开工”,建成投产后,再由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和监管,切实做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按照计划,今年园区内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至少达到3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