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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庆市野生动物保护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34号)等法律法规等法律法规,结合区域实际,草拟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2018年全国人大修改《野保法》,根据《野保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34号)的新要求,我们进行了再次修订。
二、文件主要内容
《通告》制定的目的,为有效保护全县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有五个部分:
(一)禁猎区域、期限、工具、方式、对象六条内容,根据《野保法》第五条、六条、十二条、二十条、二十四条规定。
(二)管制重点第七条内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334号)第二条规定。
(三)职责分工、义务第七条、八条内容,根据《野保法》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规定。
(四)处罚第九条内容,根据〈野保法〉第四十四条至五十五条规定。
(五)生效条款第十条,自公布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