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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对不同用途、不同级别土地的基准地价要及时更新公布,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19〕820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用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2020〕166号)要求,需加快完善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做好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发挥政府在耕地资产价值量核算、农用地流转、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制订等方面的指导调控作用。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制定过程:1.评估机构选取情况:我局于2020年7月在采购平台随机抽取了符合《资产评估法》要求、具备相应技术实力且近3年无土地评估行业不良记录的土地估价机构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承担单位。2.专家验收情况:2021年3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成果符合奉节县实际情况、农业管理相关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审查验收,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专家同意通过验收意见。3.征求意见情况:基于初步成果,进行了第一轮征求意见,所以我局于2021年4月14日、15日分批次向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同时会后各乡镇(街道)分别向辖区内的村、社征求和听取了意见,最后,乡镇(街道)、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反馈了意见,收集到反馈意见38份,其中有异议26份;期间由于市上农用地定级技术规则发生变化,农用地级别由4个级别变为5个级别,进行了第二轮征求意见,所以我局于2021年5月1日再次向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共38份,其中有异议8份,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对提供了合法资料的意见(如村名称变更),我们进行了采纳,对没有提供合法资料的异议,主要是农用地级别异议,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经过全市平衡后,根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全市平衡意见,进行了调整。全市平衡调整后的结果为进一步论证和听取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乡镇街道意见,我局于2021年10月12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农业农村委、康乐镇、兴隆镇、竹园镇、吐祥镇、鹤峰乡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认可该成果。4.风险研判情况:于2022年4月11日在奉节县信访办公室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风险因素分析全面,风险预防和化解措施制定合理,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结论正确。
三、文件主要内容
(一)文件主要内容为:奉节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表及奉节县农用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奉节县农用地土地级别表、奉节县农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二)基准地价是农用地不同级别、不同用途、设定农田基本设施状况和耕作制度下,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农用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基准地价是耕地资产价值量核算、农用地流转、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制订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三)该文件与上位法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没有不一致的内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方案,该文件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公布实施,后因疫情、技术标准变化和全市成果平衡等原因,2021年10月才确定最终成果。
(二)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方案,农用地级别应为4个级别,后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调整为5个级别,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