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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州青创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3月2日印发。为便于公众知晓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信贷支持,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市县既往工作成效,参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5〕3号),制定了《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7章26条,含总则、管理职责、合作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管理、风险补偿条件和标准、代偿补偿流程、监督管理、附则。
(一)总则。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依据是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规范大学生创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资金来源上,首期从其他的风险补偿金中调配,后期实行认缴制,每年预算一定金额用于代偿补偿。资金用于合作担保机构和银行的风险补偿,定期根据贷款余额情况灵活调配资金。
(二)管理职责。工作专班是补偿资金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代偿补偿申请、绩效评价,对重大事项进行决议。主管部门的职责包括预算编制、监督管理等。托管机构的职责包括建立内控制度、资金管理拨付、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三)合作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管理。列明合作担保机构的条件、申报流程,列明了取消担保业务合作资格的情形。合作银行的选取需综合考虑利率、融资服务可达性、风险控制水平等因素。
(四)风险补偿条件和标准。贷款本金未清偿部分,风险分担比例为担保机构50%、银行20%、风险补偿资金池30%,特殊情况下,经决议后,风险补偿资金池可承担50%。担保机构代偿率超4%的部分需工作专班决议是否补偿。
(五)代偿补偿流程。贷款需由合作担保机构向重庆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备案入库。代偿补偿流程,银行发起,担保机构审核,主管部门初审,工作专班审议。资金拨付程序上,担保机构先代偿,补偿资金再按分担比例补偿给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应对代偿项目进行追偿,并按比例返还补偿资金专户。
(六)监督管理。合作期满不再续签时,经工作专班决议可将存量资金转回财政或调配到其他风险补偿资金池。主管部门、托管机构需接受审计监督。工作专班有权查询监督专户资金。会计年度结束应对账。不良贷款率超10%暂停新增业务,存量贷款续贷不受影响。银行贷款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需报送尽调报告等材料。若担保机构未继续追偿或未按约定返还资金,将暂停补偿并依法追究责任。办法还对政策的排他性、特定要求、违约责任进行了说明。
(七)附则。办法由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执行。
三、名词解释
1. 夔州青创贷。指部门、单位出资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的一项政策性信贷业务。合作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若产生贷款本金损失,担保公司按条件审核代偿后,风险补偿资金池可按约定比例给予补偿,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
2. 风险补偿资金。用于弥补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坏账损失的政策性专项资金。运作机制,政府出资设立风险资金池,合作银行按10—15倍放贷,发生损失按约定比例分担,追收贷款按比例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