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奉节县深入推进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6—2027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6-04-08

近日,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奉节县深入推进眼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了解,现对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紧扣奉节县“十五五”开局之年“稳进提质、改革创新、强企富民”工作导向,锚定“山区库区生态产业强县”建设目标,围绕全县“7+6”产业链布局,推动眼镜产业成为县域经济增长新引擎。同时,衔接《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壮大眼镜产业的要求,延续《奉节县发展壮大眼镜特色产业实施方案》的既定方向,升级优化政策举措。经过前期培育,奉节眼镜产业已形成以中高档镜架制造为核心的初步集聚效应,标准厂房、物流配套、人才储备等基础保障逐步完善,累计引育眼镜企业超百家,“三峡制造·奉节眼镜”区域品牌初显影响力。但当前仍存在产业链配套不全、高端研发能力不足、新兴赛道布局滞后、品牌附加值偏低等短板,亟需通过专项行动方案破解发展瓶颈。从产业趋势看,全球眼镜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速。据高盛报告预测,2026—2027年中国AI/AR眼镜出货量将翻倍增长,2030年市场规模达30亿美元,实时翻译、AR导航、智能交互等功能场景持续拓展,为产业升级开辟新赛道。从市场需求看,国内6.6亿近视人群形成庞大消费基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战略叠加,为奉节眼镜产业拓展市场、承接产业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打造“在全球具有影响力的西部领先百亿级眼镜产业基地”总体目标。

投产眼镜企业超110家,就业人数超3500人;眼镜产业营收突破20亿元,税收突破5000万元。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提高至1.8%,有研发机构企业占比提高至30%,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提高至50%,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家,专精特新企业不少于10家,科技型企业不少于50家,建成市级研发中心不少于2个。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注册国内商标达到50件,推动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2件,加强区域品牌和自主品牌建设,结合“奉节眼镜”与“奉上好品”区域公共品牌的销售渠道,开设奉节眼镜品牌连锁店达到100家,实现国内销售额5亿元,打造特色眼镜小镇。

(二)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了我县眼镜产业发展的五大任务。

一是品牌推广。做大“奉节眼镜”品牌矩阵,培育壮大“奉节眼镜”区域性公共品牌,深度融合奉节旅游、诗歌文化、脐橙产业等特色元素,打造品牌核心IP。建设眼镜特色小镇,计划实施奉节眼镜“千城万店”计划,在眼镜零售方面争取实现新突破。探索与全国批发枢纽合作,对接国际市场,推动跨境电商合作。二是企业培育。做强“奉节眼镜”制造根基,重点引育技术领先、成长潜力大的镜片、镜架、配件、成镜等眼镜制造企业。侧重与AI智能眼镜制造、智能穿戴等企业的对接,争取引育AI智能眼镜制造企业落户奉节。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为依托,鼓励企业创新。三是人才引育。做实“奉节眼镜”人才培育,依托重庆市眼镜制造业产教联合体,在县职教中心开设眼镜设计与制造、眼镜检测等定向专业,向眼镜企业输送专业人才。引进高端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及紧缺技能人才。与厦门、丹阳、温州等地眼镜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施“订单式”培养。四是要素配套。做好“奉节眼镜”配套建设,强化园区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密物流专线,进一步降低大宗物流成本,健全眼镜产业服务配套。五是政策扶持。县经信委已牵头草拟眼镜产业链政策措施,拟出台针对性强、可操作的眼镜扶持政策,欢迎社会资本参与眼镜产业发展,政府将进一步优化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保障措施

为保证眼镜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链长负责制,奉节县眼镜产业链工作专班负责统筹产业整体规划、发展战略及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建立企业家座谈会、季度工作推进会、月度工作调度会的常态化会议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强化产权保护。支持眼镜企业、研发机构与技术人员依法约定保密义务、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测,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产业创新生态。三是强化资金支持。县财政局统筹安排资金用于眼镜产业发展,并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规范经费审批与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运转,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产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三、其他事项

《行动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