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0年
[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0-04445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0〕53号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0〕53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为纪念抗日战争期间“重庆大轰炸”中不幸遇难的同胞,激励全市人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战备意识,定于2020年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对全县所有防空警报进行一次年度试鸣放,现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夔门报、电视台等媒体要积极刊登、播放宣传资料、视频,让全县居民充分了解防空警报试鸣放信息和防空防灾相关知识。

二、相关部门、单位确保所有警报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鸣响率达100%。

三、加强与供电部门联系,维护好警报供电线路,并保证各警报台试鸣放时正常供电。

四、本次警报鸣放由县人防办安排,统一于6月5日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2分分别发出预先、空袭、解除和灾情四种警报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灾情警报:鸣3秒,停3秒,反复30遍为1个周期(时长3分钟)。

五、试鸣放后,请相关单位将警报鸣放情况报县人防办。

联系人:谢模平,联系电话:15178912388。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