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2021年
[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1-00056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1〕25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十项举措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1〕25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十项举措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十项举措》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关爱保护十项举措

为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全县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和重庆市民政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3号),特制定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十项举措。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为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教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村居协同”工作原则,着力构建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关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学有所教、困有所帮、业有所就的目标。

二、强化队伍建设

健全县、乡、村三级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队伍。县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牵头抓总,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副主任负责业务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同时配备 1 名专兼职 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儿童关爱保护第一责任人,在村(社区)专职干部中明确1 名儿童主任

三、拓展服务功能

2022年底前完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升对孤残、流浪和监护缺失儿童临时监护关爱服务能力。拓展儿童福利院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推进城乡社区儿童服务站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防护等关爱服务活动。自2021年起,新开发的小区无偿提供儿童服务设施。鼓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儿童之家”的管理和服务,打通城乡社区儿童关爱服务“最先一公里”。

四、夯实监护责任

落实“乡镇政府、村(社区)、学校、家庭”四方责任。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家庭教育、监护人职责、监护权限负面清单、委托监护等制度,提高家庭监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乡镇、村(社区)行政监护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线索强制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到提前预警、提前防范、提前处置。强化学校临时监护责任,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读。

五、深化教育培养

严格落实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2025年前,全县新建幼儿园8所、扩建3所、回购3所,新建小学4所、扩建9所、迁建2所,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每学期开设4课时心理健康课程或知识讲座。将法治课堂纳入日常教学计划。探索建立“1+1”“1+N结对帮扶机制,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校帮扶责任人。对重病、重疾等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特殊困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

六、加强法律保护

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法律援助中心简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为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转化,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问题儿童”和边缘未成年人,加强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帮助其融入学校、融入家庭、融入社会。公安机关对无户籍儿童,按政策办理入户手续,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询力度,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推动社会参与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等项目。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将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防护等关爱服务活动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银行”。团县委、县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好“四点半课堂”“流动少年宫”“冬(夏)令营”等儿童公益活动。

八、加大就业扶持

加大对成年孤儿、残疾儿童安置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安排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成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给予有效帮扶。对年满18周岁的机构供养孤儿,提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九、落实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财政、社会救助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实施助养、助康、助医、助学等帮扶救助、资助补助,确保全县儿童健康成长。

十、严格考核问责

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共性指标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实绩个性指标,严格逗硬考核。县政府督查办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十项举措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


  附件

奉节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十项举措责任分工及任务分解

序号

责任分工

具体任务分解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备注

1

发挥牵头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对全县的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指导、培训。指导推进城乡社区儿童服务站建设。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的宣传和儿童信息核查、建档等工作。

1.每年牵头召开1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每年对全县的儿童主任进行1次培训。2.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费,做好“福彩圆梦·助学工程”“明天计划”。3.2022年前完成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提升对孤残、流浪和监护缺失儿童临时监护关爱服务能力。4.拓展儿童福利院社会服务功能,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5.指导推进城乡社区儿童服务站全覆盖,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防护等关爱服务活动。

县民政局

乡镇(街道)


2

发挥组织保障职能,严格逗硬考核。

乡镇配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配备“儿童主任”。制定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

县委组织部

乡镇(街道)


3

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心理教育等工作措施。强化学校临时监护责任,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校帮扶责任人。对有特殊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读。

1.适龄儿童“网格化”管理,一对一落实网格责任人,持续跟踪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就读情况,按政策落实教育资助。2.2025年前,完成新建幼儿园8所、扩建3所、回购移交3所,新建小学4所、扩建9所、迁建2所,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3.各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每学期聘请或者由学校专兼职教师开展4课时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课程或知识讲座。4.探索建立“1+1”“1+N”结对帮扶机制,确定责任心强、富有爱心的教师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关心、爱护、照顾、鼓励和帮助;开展兴趣小组等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留守儿童搭建起课外活动平台。5.因残疾等原因不能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困境儿童开展每周1课时“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6.落实每周2课时道德与法治课程。

县教委

乡镇(街道)


4

严厉惩处各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犯罪行为。

1.及时受理涉及儿童的报警和求助。2.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按政策为无户籍儿童办理入户手续,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询力度。

县公安局

乡镇(街道)


5

县法律援助中心简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程序,为儿童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转化,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问题和边缘未成年人,要加强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帮助其融入学校、融入家庭、融入社会。

1.落实上门走访措施,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加强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与德育教育工作。2.选任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法律、教育、心理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成员。3.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知并配合教育部门为其完成义务教育提供条件。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网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通过“12348”法律援助专线和“重庆法网”在线解答法律咨询。5.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法律援助案件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县司法局

乡镇(街道)


6

统筹财政、社会救助等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投入。

每月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生活费和孤儿福彩助学金,及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等资金,切实保障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福利。

县财政局

乡镇(街道)


7

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会保险等政策。对自主创业的成年孤儿给予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

1.强化成年孤儿、残疾儿童的就业创业需求调查摸底,建立完善需求台账,针对性开展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2.免费提供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会保险等政策。3.对自主创业的成年孤儿给予创业指导、创业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完善就业创业帮扶台账。

县人力社保局

乡镇(街道)


8

对年满18周岁的机构供养孤儿,提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对年满18周岁的满足申报条件的机构供养孤儿,优先提供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等住房。

县住房城乡建委

乡镇(街道)


9

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健康教育。

1.每年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半年巡访一次。2.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放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资料,配合学校开展好健康知识讲座,加强健康知识的宣教,促使其保持健康生活方式和提升健康素养能力。

县卫生健康委

乡镇(街道)


10

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专线作用,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联动相关部门提供线上线下服务。

1.每年开展“冬日阳光 温暖你我”品牌活动,帮助全县200名留守儿童实现个性化新年愿望。2.依托青少年之家常年开展“四点半课堂”“七彩假期·情暖童心”等关爱服务活动,为全县500名留守儿童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安全自护教育等关爱服务活动。3.组织全县25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儿童,暑期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军事夏令营活动。

团县委

乡镇(街道)


11

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将倡导家庭文明、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纳入家庭教育工作内容,引导家长特别是新生代父母依法履责。

1.督促乡镇(街道)妇联为每名困境儿童落实1名爱心妈妈,开展“六个一”常态化关爱帮扶。2.实施“情暖童心·相伴成长”贫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项目,每年六一和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3.村妇联组织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健康教育、课后服务、生活社会技能指导等各类活动,打造“蓝色成长课堂”工作品牌。

县妇联

乡镇(街道)


12

积极维护残疾儿童权益,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实现应救尽救,配合做好农村残疾儿童“一人一案”义务教育安置工作。

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校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教师,因残疾等原因不能到学校进行教育的特殊困境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

县残联

乡镇(街道)


13

建立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创新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平台。

依法清理网上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将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课后辅导、心理疏导、权益维护、安全防护等关爱服务活动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银行”。

县委宣传部

乡镇(街道)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