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办发〔2022〕26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143号)要求,全面加强标准化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奉节提出的系列工作要求,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按照“1239”发展思路,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助力奉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兴业兴城、强县富民”崭新局面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标准化深度发展,实现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更加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稳步提升,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实现新突破。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优势充分发挥,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积极培育一批研制先进标准的企业和机构,积极鼓励我县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培育、发展和推动我县优势、特色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抢占标准“话语权”。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50项,新培育发展团体标准10项,新建设市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个。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优化标准化协调机制,助力产业发展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平台基本形成,标准化从业人员数量稳步提升,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县标准制定水平、实施水平、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标准化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到2035年,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特色鲜明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
1.以标准化促进科技创新。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先进适用的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支持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经济效益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标准进行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市场监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标准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的应用,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落实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强化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争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全力支持企业参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成一批掌握国内外标准、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产业,夯实国家创新型县建设基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运用标准化助力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
3.以标准化助推山地特色农业健康发展。围绕粮食作物、果蔬、特色经济林、畜牧等产业,在品种选育、种植养殖、精深加工、追溯体系等环节制定一批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加快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应用,助推农业机械化、设施化、智能化发展。支持在粮食作物、绿色蔬菜、畜禽养殖、奉节脐橙、智能蚕桑、优质白茶、道地药材、木本油料、特色小水果等生产基地开展标准化种植推广应用,争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奉节脐橙)标准化生产基地。用现代农业标准化技术,推进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山地高效农业标准化创新水平。(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脐橙产业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以标准化夯实生态工业发展基础和推动参与转型发展。深入开展标准助力质量提升行动,聚焦重点产业链,以眼镜制造、生物制药、新型材料、氢能与储能等产业为重点,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软件、先进工艺等技术标准研制和应用。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引导企业应用一批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加强重点消费品领域标准研制和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实施新产业标准化引领工作,聚焦新兴产业,培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积极参与信息基础等相关国家、地方标准的研制和应用。(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以标准化提升文旅融合品质。围绕“诗词、三国、峡江”三大文化要素,“白帝城瞿塘峡、九天龙凤、平安青莲”三大旅游资源,打好“三峡牌”“生态牌”“人文牌”,制定一批生态旅游资源技术标准,运用标准信息技术不断提升文化、旅游业的服务能力和品牌价值。在文化娱乐、旅游服务、文物及文化保护、文创产品开发中引入更多的标准元素,研制与推广一批文旅融合领域的标准,提升我县文旅融合内涵,助力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三峡原乡民俗文化创意基地、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创新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全力打造“三峡之巅 诗·橙奉节”和建设“长江三峡第一旅游目的地”奉节特色文化旅游标准品牌,努力实现“景映天下、诗行远方”。(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重庆赤甲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以标准化推进智能化建设。以百度人工智能基础数据项目为契机,围绕智慧政务、智慧旅游、智慧农业、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城管、智慧商贸、智慧监管等领域的需求,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方面标准化建设,助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奉节建设成为“智慧名县”,让人民畅享智慧生活。(县政府办公室、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绿色发展标准化建设。
7.以标准化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推进低碳产业园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严格执行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配套标准,推行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实施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努力将奉节县打造成高能碳库。优化在工业、农业、电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应用的节能标准,不断扩大能耗限额标准的覆盖范围,助推产业低碳转型。(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以标准化促进生态环境高颜值建设。贯彻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在环保、土地、水利、林业、能源、气象、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等中建立完善相关标准体系,应用标准化的手段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筑牢生态底线,加快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实现“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以标准引领绿色发展。应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完善清洁生产标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绿色包装、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围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标准体系。开展节能低碳建筑标准应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落实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聚焦节能节水、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绿色出行等方面绿色生活标准制定,促进绿色机关、绿色园区、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工厂建设。(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在乡村振兴和社会建设中推进标准化。
10.以标准化助力乡村振兴。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作物、绿色蔬菜、畜禽养殖、奉节脐橙、智能蚕桑、优质白茶、道地药材、木本油料、特色小水果等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现代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在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中应用标准,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以标准化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建设。强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城乡建设、智慧监管等领域中的标准制定与应用。推进数据安全、网络完全、营商环境、机关事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在乡村治理、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用好《“四访”工作规范》,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努力实现“良法善治、润泽人心”。(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以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进程。以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基本,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完善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推进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智慧医院和疾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领域标准。将标准化应用在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中。(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标准化开放协调发展。
13.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推进标准化发展。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中的标准研制、标准化试点示范及推进标准信息和标准化人才队伍共建共享等工作。强化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争取奉节实施全域标准化试点,建立层次分明、科学合理、适用有效的标准体系,满足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需要,提升标准化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文化旅游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化标准化改革与创新。
14.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和标准化运行机制。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活力,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发挥技术引领和规范作用。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引导建立科研机构、中小企业间建立标准化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标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中实施应用。落实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推动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招投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强化标准实施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节能环保政策等衔接。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推进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和对标达标工作,推进企业提升执行标准的能力。(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检查。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中实施全过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第三方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效果评估机制。鼓励将关键技术纳入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深入实施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对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县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筑牢标准化发展基础。
17.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奉节生态产业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国家级、市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标准验证点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落户奉节。争创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维护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标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标准化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落实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服务业发展政策,推进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协同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咨询、标准研究、标准制定等服务。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对接我县特色产业和中小微企业需求,提供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推动标准化与金融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深度融合,使标准化成为支撑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探索开展金融服务“标准贷”业务,将“标准”变现,让“标准”转化为生产力,为经营正常、资金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助力企业发展。(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我县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标准化相关课程,加强标准化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标准化普及教育。将标准化纳入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培训内容,提升公众的标准化知识。鼓励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重庆市标准化工程师考试,提升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的标准化技能、标准化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培养造就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不断加强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营造良好的标准化环境。利用“世界标准日”宣传周、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社区、乡村积极宣传贯彻《重庆市标准化条例》《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化知识,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环境。不断加强我县标准化文化建设。(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县政府标准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我县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将标准化工作纳入部门、乡镇目标考核。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本实施方案要求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部门要强化政策打捆使用,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使用。建立标准创新奖励制度,对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县政府依法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保障好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和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重点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以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的评估机制,持续改进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附件:“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工作计划
附件
“十四五”期间标准化工作计划
单位:项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本部门所管理的、本行业所属的社会组织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 |
本部门所管理的、本行业所属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企业标准 |
推荐国家级或市级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试点项目 |
1 |
县科技局 |
1 |
2 |
1 |
2 |
县经济信息委 |
1 |
2 |
1 |
3 |
县公安局 |
1 |
2 |
1 |
4 |
县民政局 |
1 |
2 |
1 |
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1 |
2 |
1 |
6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 |
2 |
1 |
7 |
县城管局 |
1 |
2 |
1 |
8 |
县交通局 |
1 |
2 |
1 |
9 |
县水利局 |
1 |
2 |
1 |
10 |
县农业农村委 |
1 |
2 |
1 |
11 |
县商务委 |
1 |
2 |
1 |
12 |
县文化旅游委 |
1 |
2 |
1 |
13 |
县卫生健康委 |
1 |
2 |
1 |
14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1 |
2 |
1 |
15 |
县应急局 |
1 |
2 |
1 |
16 |
县林业局 |
1 |
2 |
1 |
17 |
县机关事务中心 |
1 |
2 |
1 |
18 |
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 |
1 |
2 |
1 |
19 |
县脐橙产业中心 |
1 |
2 |
1 |
注:县政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推动各项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