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府办发〔2022〕35号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奉节县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县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努力确保营商环境得到整体改善、取得重大突破、形成一些引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今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改善年,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着眼短板,对标先进,树立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凝聚所有力量,从企业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企业最需要的地方抓起,推出一批创造性引领性的改革破题实践,推进职能转变、流程再造、效能提升,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短、办事最快、成本最低、诚信最佳、服务最好的“奉公办·更快节”服务品牌,让奉节成为全市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区县之一,让企业在奉节放心投资、安心发展、顺心干事、开心创业、舒心生活。
二、着力改善市场环境
(一)方便企业开办。大幅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设立“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企业开办全流程提速为0.5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把企业登记、发票申领、印章刻制纳入“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一体化办理。广泛运用企业开办“一网通”“E企办”,大力引导企业登记、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办税等全程网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证多址”改革,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精简企业注销。用好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扩大联办部门,优化各部门注销业务流程,实现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一网通办”。设立“企业注销”综合窗口,探索营业执照、许可证注销联办,实现“一次申请,全项办结”。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时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要素供给。设立水电气讯等“市政公用一窗通办窗口”,针对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一次性告知要件清单、一次性收集审批手续,再分别转各要素保障单位同步办理。压减用水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压减用电接入时间,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压减用气接入时间,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水投奉节分公司、县三峡风天然气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改善政务环境
(四)持续推进“四减”“五办”。用好“渝快办”平台,建设“渝快办”APP奉节特色专区,推进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窗口“可办”向“好办、愿办、实际办”转变。推进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村居和银行网点,加快三马山片区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建设,力争下半年运行投用。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5%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2次,即办事项占比达到65%以上,全程网办占比达到90%。(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开展“回头看”评估,采取抽查台账资料、网上检查、明查实访、社会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考核,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100%进驻大厅、100%授权到位、100%窗口受理,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参照执行,对应进未进、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情形,严肃追究部门责任。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高质量承接好全市统一发布的全渝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出台《奉节县基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县行政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把政务服务人员管理纳入检查考核固定内容,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稳定,日常工作和纪律考核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因故需要调整的,由所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征得县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数据证照互认共享。依托现有大数据平台,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入库,推动实现县级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收据运用覆盖率和使用率。(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改善法治环境
(八)加强权益保护。及时依法处置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推进以“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治云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推行并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深化府院联动,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各类劳资纠纷。(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创新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开展一般性常规性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陪同。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选取农业、气象等领域试点,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性行为的免罚范围。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开展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县发展改革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司法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诚信建设。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结算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度。对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能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的,通过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开展线上线下免费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有修复意愿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普法送法活动。(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国资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改善开放环境
(十一)优化投资建设环境。统筹发改、环保、住建、国土、林业等空间规划,进一步深化全县“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解决规划冲突、标准各异、坐标系统不统一的空间规划问题;推出“一张蓝图”公众版网页、App、微信小程序等,提高“多规合一”数据共享度,解决企业和群众自助查询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有没有占用耕地、在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问题。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推行“最多评一次”改革,实行涉企鉴定“免评估”“多评合一”“一评多用”。巩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方式,进一步简化验收事项、优化验收流程,时限由12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验收,仅保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强我县出台的各项人才政策兑现,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提高劳动者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研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引进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机构落户我县开展技术研发和创业投资。精心办好国际诗歌节、美食节、橙博会、房交会等县内节会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农交会、茶博会、果蔬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金融服务环境。建立500万元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补偿基金、1000万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贯彻落实金融机构扶持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简化信贷审批流程,鼓励银行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支持银行加快推进无还本续贷业务增量扩面。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着力改善政商环境
(十四)深化干部走访联系企业。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干部全覆盖结对联系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帮促工作,以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现场办公、集中会商等方式,帮助企业吃透惠企政策,帮忙协调相关部门的政策兑现力度和速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完成对已出台涉企政策的集中梳理,分行业、分领域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并集中发布,新出台涉企政策2个月内归集发布,主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主动精准推送政策。探索惠企政策“不见面”审批兑现,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置惠企政策线下申报综合窗口,线上开发“惠企政策一网申办”平台,做到“一口进出、分类审定、封闭运行、兑现直达、全程监督”,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营造重商亲商浓厚氛围。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开通“夔商之声”企业服务专线,围绕企业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服务,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先进企业,邀请企业家出席重大活动、列席重要会议。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家意见。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出“安全区”。(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凝聚最大组织领导合力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科室,把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责任协同。各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各配合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有对比、可检查、图表化”的要求,认真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举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打卡推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突出督查考核。建立督查和惩戒问责机制,加强对抓好“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不重视、不主动、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同时,将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考评范围。(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深化宣传推介。在政府网站、电视频道、夔门报、中国奉节网等宣传平台设立营商环境专栏,宣传优秀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推介特色优势。加大全县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改革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融媒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
奉节县“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实施方案任务清单
序号 |
具体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着力改善市场环境 | |||||
1 |
方便企业 开办 |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开办全流程提速为0.5个工作日内办结。 |
县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4月前 |
2 |
设立“开办企业”服务专区,推进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把企业登记、发票申领、印章刻制纳入“开办企业”服务专区一体化办理。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年4月前 | |
3 |
广泛运用企业开办“一网通”“E企办”,大力引导企业登记、员工社保登记、公积金、办税等全程网办。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年5月前 | |
4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一证多址”改革,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 |
县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9月前 | |
5 |
精简企业 注销 |
用好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扩大联办部门,优化各部门注销业务流程,实现企业注销、税务注销、社保注销“一网通办”。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年6月前 |
6 |
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时间。 |
县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7 |
优化要素 供给 |
设立水电气讯等“市政工程一窗通办窗口”,针对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一次性告知要件清单、一次性收集各行业所需审批手续,再分别转各要素保障单位同步办理。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 |
2022年6月前 |
8 |
压减用水接入时间,获得用水一般项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9个工作日。 |
县水利局 |
县自来水公司 |
2022年4月前 | |
9 |
压减用电接入时间,获得用电低压小微用户全流程总用时不超过8个工作日,10千伏城镇用户全流程平均用时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县经济信息委 |
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 |
2022年4月前 | |
10 |
压减用气接入时间, 获得用气用户办理总用时不超过13个工作日。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三峡风天然气公司 |
2022年4月前 | |
二、着力改善政务环境 | |||||
11 |
持续推进“四减”“四办” |
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5%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2次,即办事项占比达到65%以上,全程网办占比达到90%。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12 |
用好“渝快办”平台,建设“渝快办”APP奉节特色专区,推进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窗口“可办”向“好办、愿办、实际办”转变。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9月前 | |
13 |
推进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村居和银行网点,加快三马山片区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大厅建设,力争下半年运行投用。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8月前 | |
14 |
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 |
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开展“回头看”评估,采取抽查台账资料、网上检查、明查实访、社会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考核,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必须100%进驻大厅、专厅,100%授权到位、窗口受理,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参照执行,对应进未进、体外循环、授权不到位等情形,将严肃追究部门责任。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5月前 |
15 |
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扩大“不见面审批”标准化覆盖面,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6月前 | |
16 |
高质量承接好全市统一发布的全渝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事项。 |
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17 |
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 |
出台《奉节县基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5月前 |
18 |
严格执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县行政服务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19 |
有序推动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7月前 | |
20 |
把政务服务人员管理纳入检查考核固定内容,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日常工作和纪律考核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人员因故需要调整的,由所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征得县行政服务中心同意后方可进行。 |
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21 |
推进数据证照互认共享 |
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入库,推动实现县级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县大数据发展局、县行政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22 |
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持续提升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收据运用覆盖率和使用率。 |
县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9月前 | |
三、着力改善法治环境 | |||||
23 |
加强权益 保护 |
及时依法处置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侵害企业经营者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
全年坚持 |
24 |
推进以“易诉、易审、易解、易达”四大平台和“法治云中心”为核心的“智慧法院”建设,推行并完善企业送达地址承诺制,提高商事纠纷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
全年坚持 | |
25 |
深化府院联动,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畅通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调解与诉裁对接,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水平。 |
县委政法委 |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 |
全年坚持 | |
26 |
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各类劳资纠纷。 |
县人力社保局 |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
全年坚持 | |
27 |
创新市场 监管 |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企业开展一般性常规性行政执法检查,原则上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陪同。 |
县司法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28 |
探索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选取农业、气象等领域试点,制定出台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事项清单,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性行为的免罚范围。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县农业农村委、县气象局 |
2022年9月前 | |
29 |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开展行政指导,实施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生产经营。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30 |
推进诚信 建设 |
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结算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度。 |
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国资管理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31 |
能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的,通过申请撤销公示,不纳入信用联合惩戒范围。支持和指导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开展线上线下免费信用修复培训,指导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并有修复意愿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
县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32 |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诚信经营、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等为重点,开展“以案释法”普法送法活动。 |
县司法局 |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应急局 |
全年坚持 | |
四、着力改善开放环境 | |||||
33 |
优化投资 建设环境 |
统筹发改、环保、住建、国土、林业等空间规划,进一步深化全县“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解决规划冲突、标准各异、坐标系统不统一的空间规划问题;推出“一张蓝图”公众版网页、App、微信小程序等,提高“多规合一”数据共享度,解决企业和群众自助查询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有没有占用耕地、在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问题。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34 |
全面推进“多测合一”,优化整合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阶段测绘事项,按照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的原则,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重复测绘。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35 |
推行“最多评一次”改革,实行涉企鉴定“免评估”“多评合一”“一评多用”。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36 |
巩固工程建设项目“统一申报、一口受理、联合勘验、并行推进、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方式,进一步简化验收事项、优化验收流程,时限由12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实行简易验收,仅保留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
相关部门 |
2022年10月前 | |
37 |
优化创新 创业环境 |
加强我县出台的各项人才政策兑现,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38 |
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题,开展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衔接,提高劳动者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
县人力社保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39 |
研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积极引进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机构落户我县开展技术研发和创业投资。 |
县科技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40 |
精心办好国际诗歌节、美食节、橙博会、房交会等县内节会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西洽会、农交会、茶博会、果蔬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 |
县商务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41 |
优化金融 服务环境 |
建立500万元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补偿基金、1000万元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 |
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9月前 |
42 |
全面贯彻落实金融机构扶持民营企业的各项政策,完善银企融资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简化信贷审批流程,鼓励银行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停贷、压贷、抽贷、断贷,支持银行加快推进无还本续贷业务增量扩面。 |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43 |
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上市,支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五、着力改善政商环境 | |||||
44 |
深化干部走访联系企业 |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干部全覆盖结对联系企业,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帮促工作,以实地查看、交流座谈、现场办公、集中会商等方式,帮助企业吃透惠企政策,帮忙协调相关部门的政策兑现力度和速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
县工商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45 |
推动惠企政策精准落地 |
完成对已出台涉企政策的集中梳理,分行业、分领域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并集中发布,新出台涉企政策2个月内归集发布,主动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主动精准推送政策。 |
县发展改革委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5月前 |
46 |
探索惠企政策“不见面”审批兑现,在县行政审批大厅设置惠企政策线下申报综合窗口,线上开发“惠企政策一网申办”平台,做到“一口进出、分类审定、封闭运行、兑现直达、全程监督”,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 |
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47 |
营造重商亲商浓厚氛围 |
开通“夔商之声”企业服务专线,围绕企业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内容,提供24小时咨询、投诉服务。 |
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4月前 |
48 |
坚持每年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纳税先进企业,邀请企业家出席重大活动、列席重要会议。 |
县委统战部、县税务局、县统计局 |
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全年坚持 | |
49 |
健全民营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有关行政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家意见。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统战部 |
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
全年坚持 | |
50 |
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为领导干部服务企业、与企业家正常交往划出“安全区”。 |
县委统战部 |
县工商联、县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2022年5月前 | |
六、凝聚最大组织领导合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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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作 统筹 |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把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科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 |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
全年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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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协同 |
各任务牵头单位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各配合单位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按照“有对比、可检查、图表化”的要求,认真细化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举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打卡推进。 |
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统战部、县发展改革委 |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
全年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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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督查 考核 |
建立督查和惩戒问责机制,加强对抓好“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对不重视、不主动、工作推进不力、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一经发现,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将推进“营商环境改善”工程工作纳入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考评范围。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 |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
全年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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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宣传 推介 |
在政府网站、电视频道、夔门报、中国奉节网设立营商环境专栏,宣传优秀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推介特色优势。加大全县营商环境改革成果和正面案例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改革氛围。 |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融媒体中心 |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 |
全年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