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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2-00262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2〕101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奉节县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相关工作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就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高效精简发文

制定机关应当加强发文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对上位文件政策措施具体、工作要求明确或者具备直接执行条件的,不再重复发文,严控发文数量,规范性文件不实行集中修改和打包印发。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得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配套文件,避免层层发文。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提出务实管用措施,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文字把关,确保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件篇幅原则上不得超过10页(不含印发页)。制定机关办公室加强对送审规范性文件发文必要性、文件篇幅及规范性的审核,不符合公文制发要求的,应当予以退回。

二、准确认定文件属性

凡涉及不特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反复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机关公文,都应当认定为规范性文件并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起草部门应当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特征对起草文件进行甄别,在送审时注明文件属性。文件属性一般分为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公文(含涉密文件),起草部门对文件属性认定把握不准的,可以提请县司法局协助认定。界定规范性文件可从其是否具有以下“五性”来判定:

(一)行政性

指文件制定主体内容行政性:一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应是行政机关,具有法定的资格与权限;另一方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应属于行政管理、公共事务事项。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部门内设机构、部门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规划类文件、会议文件、便民告知文件、仅含有专业技术指标类内容文件(比如行业技术标准、技术操作规程)、仅技术事项进行规定的文件以及下达预算、分配资金、批复项目的文件等,不具备行政性特征的情形,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二)外部性

指文件调整对象内容的外部性,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内容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义务,并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机关人事管理、后勤管理、财务管理、教育培训、考评奖惩等方面的文件,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的工作计划、工作要点、内部工作制度、涉密文件或者依法不公开的文件、过程中信息文件等,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三)普遍约束力。

规范性文件实质上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所有行政相对人均可适用,而不是只具体适用于某一个或某几个行政相对人。就特定人和特定事项发布的通告、公告、通知等文件以及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和其他行政决定,因不具备普遍约束力,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四)反复适用性。

指规范性文件所设定的行为规则或者标准具有概括性,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同类事项多次、重复适用。具体地块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地名命名的批复等文件,因不具备反复适用性,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五)规范性公文

规范性文件作为公文的一种特殊形式,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要求,原则上以“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等文种公布施行,不得使用“报告”“请示”“批复”“函”“纪要”等文种,不得冠以“法”或者“条例”等名称。

三、严格遵守制发程序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严格遵循评估论证、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布施行、报送备案等法定程序。

(一)评估论证

起草部门应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充分论证。

(二)公平竞争审查

规范性文件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起草部门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规范性文件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者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起草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起草部门既要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征求意见,也要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7;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时,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起草部门应在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的互动交流-意见征集”(http://www.cqfj.gov.cn/hdjl_168/yjzj/专栏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在征求意见结束后5日内向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合法性审核

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内设法规科室(指定科室)与法律顾问共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好规范性文件第一关;起草阶段结束后,起草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办公室完备性审核后,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特殊情况下,起草部门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核意见的,应当及时与司法局沟通,并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和依据;政府办公室应当对起草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者报请政府负责人签发。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由其法规科室(指定科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报送合法性审核应当按照《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材料报送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098号)提供送审材料

(六)集体审议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审议决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全体会议审议决定;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请本单位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七)公布施行

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的,制定机关不得公布施行。各制定机关应当采用“××或者“××的发文字号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应当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台账,运用信息化系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将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向社会统一公布,未经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八)报送备案

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备案;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报送政府备案(由司法局备案审查)。

四、加强科学规范管理

(一)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登记台账

记录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信息,确保规范性文件从立项、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提请备案审查、实施效果跟踪与评估到清理废止处置的整个管理生命周期无漏洞。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起草部门或实施部门应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实施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调查、分析、评价,提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者废止以及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意见等,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后评估结果应当作为修改或者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送司法局备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

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清理,起草部门或实施部门提出清理处置意见。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自行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其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决定(属于规范性文件)、修改后的新文件应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发,并报送政府备案。

(四)完善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制定,各制定机关应对规范性文件从立项、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提请备案审查、实施效果跟踪与评估到清理废止处置的整个管理生命周期建立纸质件档案,明确专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政府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全过程纸质案卷确认、归档。

五、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文登记簿(“××或者“××发文字号的非涉密发文目录)通过党政内网报送至司法局,司法局对发文目录进行核查。司法局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抽查发文目录等形式对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迟报、漏报,制定程序不完备,未严格精简高效发文,未按期处理社会监督申请,未严格落实备案审查意见,未按要求开展清理工作,文件内容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但未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管理等情形的单位出具监督检查建议,并作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规范性文件档案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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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编号:









重庆市奉节县规范性文件档案



文件名




文号




起草单位




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


公平竞争审查




论证听证


风险评估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核




集体审议情况


备案审查




公开日期


报备日期




归档日期


保管期限




文件状态

有效/废止/失效



立卷人


审核人




本卷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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