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
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1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
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工作方案重点任务措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00号)要求,结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渝发改振兴〔2022〕1181号),为做好我县重点工程项目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工作,制定如下措施。
一、谋划编制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及清单
(一)谋划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的基本原则。
各行业部门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当地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二)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和项目范围。
1.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
2.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
3.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4.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5.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6.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
7.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
(三)编制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年度项目清单。
1.编制主体。
县教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等部门编制完成本领域次年项目清单,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我县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初步清单,次年6月10日前动态调整一次,次年10月10日前再次调整后最终形成我县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清单。
2.编制依据和方法。
一是依据适用以工代赈的市级重点工程年度项目清单。已纳入市级年度项目清单的项目,原则上要纳入我县年度项目清单。市级年度项目清单分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具体到项目的项目清单,第二种形式是以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专项投资项目清单。对于市级第一种形式的项目清单,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直接纳入我县年度项目清单。对于市级第二种形式的项目清单,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对应的具体项目纳入县级年度项目清单。
二是依据县级重大项目名单。凡是纳入年度县级重大项目
名单的项目,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遵从上述基本原则,根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选取能够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纳入我县年度项目清单。
三是我县审批或下达投资计划的其他项目。同样,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遵从上述基本原则,根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选取能够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纳入我县年度项目清单(具体到项目)。
3.县级项目清单内容。
参照市级年度项目清单执行。
特别说明:对于部分既符合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要求,也符合《关于贯彻落实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奉节发改发〔2021〕39号)要求的项目,鉴于国家的调度和考核要求尚未出台,从有利于推动工作的角度出发,目前这部分项目既作为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也作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项目,在这两项工作中均进行调度和统计。待国家新的规定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深化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一)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以工代赈的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纳入“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要件时,要按照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充分挖掘用工潜力,预估劳务工程量和机械工程量,以专章的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用工环节、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等。
(二)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具体到工程建设的用工计划、务工对象、务工岗位设置、务工组织、用工数量和工时、岗前技能培训人员数量等,以及务工群众类别、劳务报酬标准、劳务报酬的发放及管理等内容。
(三)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
县发展改革委在审批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批复文件中明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在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明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在项目建设全过程落实以工代赈要求
(一)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1.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项目业主单位会同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县人力社保局告知用工计划。
2.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用工需求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摸底调查,明确可提供劳动力总量(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量等情况)、技能水平等信息,依托人力资源信息库、全国防返贫坚持信息系统等平台,建立以工代赈劳务需求人员实名制台账。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等,积极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
3.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①发布信息。乡镇(街道)和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及时通过相关平台,发布用工需求(包括工种、数量、时间、劳务报酬标准、技能要求等情况)。②意向登记。乡镇(街道)、县人力社保局要及时通过村民大会或广播等渠道,通知意向人员在相关平台或村委会报名登记。③确定名单。按照就近就地和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原则,确定参加务工人员名单。④务工组织。一方面,以乡镇(街道)或村(社区)两委为主体,组织务工人员及时参加培训或到岗务工;另一方面,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组建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4.组织务工人员培训。统筹整合人力社保、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各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和培训资源,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项目实训等,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利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做好培训人员和培训内容记录,形成培训台账并由群众签字确认。
(二)在招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
项目业主单位要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招标要求通过挂网公告等形式明确告知竞标单位;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将实施以工代赈当地群众用工规模、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和形式等情况,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三)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并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按程序发放,公示文件和相关影像资料应作为项目资料归档留存。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原则上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及时送县发展改革委和县人力社保局。
(四)加强项目监管。
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考勤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会同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督查办、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内容加强监督和检查。对纳入年度项目清单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委按月进行项目调度。
(五)开展综合评价。
项目建成后,项目业主单位会同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
(六)加强项目验收。
项目业主单位要会同所在地人民政府、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行业主管单位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委、所在地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综合验收组,开展全面竣工验收。
附件:1.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重点任务分工
2.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图
3.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4.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以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专项投资项目)
5.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6.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县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7.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县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以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专项投资项目)
8.参考模板:1.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2.**项目初步设计专章、3.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4.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9.**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10.**以工代赈项目**年**月应发劳务报酬村级公示
11.**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12.**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务工台账
13.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
附件1
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一、实施对象范围 | ||||||||
(一)推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 | ||||||||
1 |
各部门在谋划实施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时,要妥善处理好工程建设与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关系,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政策初衷,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结合我县群众务工需求,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在平衡好建筑行业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
2 |
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
| ||||||
(二)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 ||||||||
3 |
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等。 |
县交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街道) |
| |||||
4 |
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等。 |
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 |
| |||||
5 |
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 |
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
6 |
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
县农业农村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
7 |
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教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
8 |
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 |
县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
9 |
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 |
县应急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城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
10 |
县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制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
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
| |||||
二、重点工作任务 | ||||||||
(三)形成以工代赈年度重点项目清单。 | ||||||||
11 |
县教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根据国家、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及我县重点项目名单,编制完成本领域次年项目清单,于每年12月10日前,报县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我县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初步清单,次年6月10日前动态调整一次,次年10月10前再次调整后最终形成我县重点工程以工代赈项目清单。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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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022年启动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围绕适合人工作业、劳动密集型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抓紧组织实施以工代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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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四)以县域为主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 | |||
13 |
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明确项目所在区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时间及劳动技能要求,并向县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告知用工计划。 |
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14 |
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开展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
县人力社保局,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15 |
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 |
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 |
|
16 |
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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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精准做好务工人员培训。 | |||
17 |
统筹整合人力社保、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各类就业培训专项资金和培训资源,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 |
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 |
|
18 |
探索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培训,提升当地群众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水平。 |
县教委、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9 |
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 |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
|
(六)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 |||
20 |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 |
县政府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21 |
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后及时送县发展改革委和县人力社保局。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
| |
三、严格规范管理 | |||
(七)项目前期工作明确以工代赈要求。 | |||
22 |
重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要件中,要以适当形式体现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 |
县政府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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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 |
| |
24 |
有关部门要在批复文件中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提出相关要求。 |
| |
(八)项目建设环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 |||
25 |
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及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
县政府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26 |
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27 |
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 |
县政府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九)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 |||
28 |
县发展改革委要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督查办、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等,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加强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督查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29 |
项目建成后,项目竣工验收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 |
县政府有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各乡镇(街道) |
|
四、组织保障措施 | |||
(十)形成工作合力。 | |||
30 |
县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调度,县人力社保局负责政策宣讲、劳动力摸底、技能培训等,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选取能够适用以工代赈的项目,形成本领域项目清单,报县发展改革委汇总。 |
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
|
31 |
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配备,确保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措施落地见效。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32 |
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衔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
|
(十一)加大投入力度。 | |||
33 |
扩大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实施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由原规定的15%以上提高到30%以上,并尽可能增加。 |
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街道)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备注 |
34 |
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
35 |
要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安排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 |
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
|
36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 |
人行奉节支行、万州银保监分局奉节监管组、农发行奉节支行 |
|
37 |
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 |
县工商联、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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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图
附件3
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建设领域 |
项目名称 |
项目法人单位 |
建设内容 |
规划总投资(亿元)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项目建设涉及的县(区、市) |
备注 |
1 |
交通 |
长江上游涪陵至丰都河段航道整治工程 |
长江航道局 |
48公里航道工程 |
5 |
2022年10月 |
2027年3月 |
重庆市涪陵区、丰都县 |
交通运输部 |
2 |
交通 |
渝西高铁西安至安康段 |
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 |
线路全长477.9公里,设11座这站;同步建设樊哙经开州至万州连接线。设3座车站;配套新建本线至兰渝铁路、襄渝铁路、成达万高铁联络线。 |
1237.22 |
2022年12月 |
2028年12月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汉滨区、岚皋县;重庆市城口县、合川区、北碚区、沙坪坝区、开州区、云阳县、万州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通川区、达川区、大竹县、渠县,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市、岳池县。 |
国铁集团 |
3 |
水利 |
重庆藻渡水库 |
重庆市藻渡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包括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枢纽工程在主河床布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自左至右依次布置放空洞、引水发电系统、过鱼设施,右岸布置岸边溢洪道,坝顶长309米,最大坝高104.50米。输水工程由取水口、总干渠、左干渠、右干渠、骨干支渠及渠系建筑物组成,总干渠线路总长55.094公里,包括9条隧洞、9座倒虹吸、2座箱涵和4段明渠,右干渠总长13.795公里,包括4条隧洞、2座倒虹吸、1座箱涵,3条骨干支渠总长39.144公里,包括13段管道、11条隧洞。 |
105 |
视前期工作进展滚动推进开工 |
工期60个月 |
重庆市綦江区 |
水利部 |
4 |
水利 |
重庆向阳水库 |
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包括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兼放空建筑物和坝后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459.00米,最大坝高130米。输水工程采用“一总三干五支”的管线总体布局。输水线路总长109.05公里。 |
47.8 |
视前期工作进展滚动推进开工 |
工期33个月 |
重庆市云阳县 |
水利部 |
5 |
能源 |
川渝特高压交流 |
国家电网公司 |
2256公里输电线路;3000万千伏安变电站 |
350 |
2022年下半年 |
2024年 |
四川、重庆 |
能源局 |
6 |
能源 |
金上~湖北±800千伏直流 |
国家电网公司 |
1818公里输电线路;1600万千伏安变电站 |
257 |
2022年下半年 |
2024年 |
西藏、四川、重庆、湖北 |
能源局 |
7 |
能源 |
宁夏~湖南±800千伏直流 |
国家电网公司 |
1600公里输电线路;1600万千伏安变电站 |
220 |
2022年下半年 |
2024年 |
宁夏、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 |
能源局 |
8 |
能源 |
哈密~重庆±800千伏直流 |
国家电网公司 |
2253公里输电线路;1600万千伏安变电站 |
270 |
2022年下半年 |
2024年 |
新疆、甘肃、陕西、四川、重庆 |
能源局 |
9 |
能源 |
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川渝鄂段 |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
1干12支,全长1573公里。干线长1145公里,管径1219/1016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量202/100亿方/年;12条支线总长428公里。 |
337.1732 |
2022年9月 |
威远/泸县-铜梁段2024年5月建成,其余2024年12月建成 |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内江市:隆昌市、威远县、市中区、东兴区;资阳市安岳县 |
能源局 |
注:只列举了涉及重庆的相关项目。
附件4
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以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专项投资项目)
序号 |
建设领域 |
专项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2022年度下达的中央专项投资规模(亿元) |
专项投资覆盖省份 |
备注 |
1 |
水利 |
中型水库建设 |
新建中型水库及其附属设施 |
20.5 |
吉林、福建、江西、湖南、广西、重庆、四川 |
水利部 |
2 |
水利 |
小型水库建设 |
新建小型水库及其附属设施 |
38.5 |
山西、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
水利部 |
3 |
水利 |
中型灌区节水改造 |
主要包括渠首工程、输配水工程、骨干排水工程、渠(沟)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用水量测设施、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等 |
70 |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新疆及兵团 |
水利部 |
4 |
水利 |
中小河流治理 |
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 |
213.4 |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宁波市、安徽、福建、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
水利部 |
5 |
水利 |
山洪灾害防治 |
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
19.1 |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山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兵团 |
水利部 |
6 |
水利 |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
小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侵蚀沟治理等 |
50 |
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水利部 |
7 |
水利 |
水美乡村建设 |
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防污控污、景观人文及其他治理措施 |
43.9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水利部 |
8 |
水利 |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小型水库、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80.3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及兵团 |
水利部 |
注:只列举了涉及重庆的相关项目。
附件5
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
序号 |
建设领域 |
具体类别 |
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
行业指导部门(单位) |
1 |
交通 |
公路建设 |
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清表、基础处理、土方开挖;小型预制构件制作,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施工;路基边坡开挖、土石方填筑等辅助施工;中小型构筑物的基础土方回填、小型沟槽土方回填;绿化工程施工;施工道路养护、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施工等。 |
县交通局 |
2 |
港航设施 |
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土方开挖;铺石、砌石护面;模板工程、小型预制构件制作;护岸岸坡开挖、无纺布铺设、钢丝网石笼;钢结构油漆及防腐工程;中小型建筑物的基础土方回填、小型沟槽土方回填;施工道路养护、场地绿化工程、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施工等。 |
县交通局 | |
3 |
公路客运站 |
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基础处理、土方开挖;小型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制作和绑扎,混凝土浇筑振捣施工;小型预制构件制作;绿化工程施工;废弃物料搬运、施工现场整理、施工生活区服务以及房建工程墙体衬砌、抹灰、门窗安装等工序的辅助施工等。 |
县交通局 | |
4 |
铁路建设 |
项目部驻地(或工地)保安、保洁、保修、绿化等;施工便道的养护;临时驻地、便道、梁场、拌合场土建等大临工程;零星土石方开挖,弃渣、弃土转运;后勤人员(驾驶员、炊事员等)。 |
县交通局 | |
5 |
机场建设 |
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土石方作业;小型沟槽的土方回填;施工便道养护、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施工;临时工程施工的物料搬运、施工场地维护等简易工作。 |
县交通局 | |
6 |
水利 |
水库(枢纽)建设工程 |
专业性不强的临时工程或零星工程的土石方清表、开挖、回填、转运,砌石砌筑,小体积混凝土振捣与养护,钢筋绑扎,岸坡整修,土工布、土工膜铺设;人工清淤和疏浚,库区污物打捞,环境整治、水保种植,场地绿化、坡耕地治理等;施工临时道路整修养护,施工场地安保巡查,施工生产区服务等辅助工作。 |
水利局 |
7 |
江河(湖泊)防洪治理工程 | |||
8 |
灌区建设与改造工程 | |||
9 |
水土保持、水生态建设项目 | |||
10 |
能源 |
电力 |
在变电工程施工场地表面清理、临时用地恢复、站外排水沟渠施工建设;线路工程施工便道修建、塔位范围地表清理及平整、铁塔材料和机械机具运输等环节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
县发展改革委 |
11 |
油气管道 |
线路工程的管道开挖、土方作业、水工保护等基础性工程。站场工程的总图土方平衡、地基处理、道路混凝土、装饰装修等土建工程施工和其他专业工程的辅助用工。油气管道建成投产后的管道线路巡护、站场(阀室)看护;输油气管道站场生活区后勤服务等。 |
县发展改革委 | |
12 |
可再生能源 |
水电工程中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土方开挖,土石方填筑,干砌石填筑等;小型结构混凝土浇筑、振捣施工等;施工道路养护;建设营地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施工现场安保等。 |
县发展改革委 | |
13 |
农业农村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人工土石方开挖、运输、填筑,人工开挖管道沟渠,人工平整土地,人工增施土壤调理剂;沟渠清淤等部分农田基础设施的管护。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可用工环节。 |
县农业农村委 |
14 |
现代农业产业园 |
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中的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溉沟渠等。 |
县农业农村委 | |
15 |
农业农村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可用工环节。 |
县农业农村委 |
16 |
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配套工程建设、运行和管护等,实施过程中由项目建设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可用工环节。 |
县农业农村委 | |
17 |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方面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配套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主要用工环节包括基础挖填、土方作业、场地平整、混凝土施工、工程施工、施工养护、装饰装修等。 |
县乡村振兴局 | |
18 |
城镇建设 |
保障性住房建设 |
土建施工中的物料搬运;管道挖沟、土方作业等基础性工程。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19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 |
综合管廊基坑回填、廊内管线引出连接并开挖及施工、管廊结构防水施工、廊内管道保温及涂装施工。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0 |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地下管线、路面开挖及回填等。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21 |
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
医疗卫生机构基建工程外架搭设;钢筋绑扎;抹灰工程;材料搬运;清理打扫、零星工程等。 |
县卫生健康委 | |
22 |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
平整场地、场地基础工程、场地地面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围护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室外工程、体育工艺专项工程、体育器材安装工程及其他工程。 |
县教委 | |
23 |
文化和旅游领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
相关项目建设中适宜实施以工代赈的临时工程和零星工程的物料搬运、土建施工和施工生活区服务等各类辅助工程等。 |
县文化旅游委 | |
24 |
生态建设 |
造林绿化 |
林地清理、整地、施肥、栽植、播种、未成林管护、间伐、补植补造等。 |
县林业局 |
25 |
退化草原治理 |
围栏安装、耕翻、松耙、种子处理、施肥、种草、清除毒害草等。 |
县林业局 | |
26 |
石漠化治理 |
改土、地膜覆盖、设置沙障、栽植等。 |
县林业局 | |
27 |
湿地保护修复 |
植物栽植、围网安装、红树林管护等。 |
县林业局 | |
28 |
灾后恢复重建 |
灾后恢复重建 |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具体内容,参照同类项目确定可适用以工代赈的相关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 |
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附件6
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县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分项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建设领域 |
项目名称 |
项目法人单位 |
建设地点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
实施以工代赈 |
备注 | ||
其中: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万元) |
具体环节和工种 |
拟提供务工岗位(个) |
拟发放劳务报酬(万元) | ||||||||||
例: |
交通 |
**过境高速公路 |
…… |
奉节县 |
***年**月 |
***年**月 |
全长20公里,其中:……。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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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2022年度适用以工代赈的县级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以切块、打捆方式下达的专项投资项目)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建设领域 |
专项名称 |
专项投资涉及区县 |
主要建设内容 |
市级及以上专项资金规模 |
|
实施以工代赈 |
备注 | ||
其中中央专项资金(万元) |
具体环节和工种 |
拟提供务工岗位(个) |
拟发放劳务报酬(万元) | |||||||
例: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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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参考模板1
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
第*章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
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根据《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明确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模式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情况。
务工组织。根据项目工程建设相关分项内容的质量标准、工程总量,结合项目所在乡(镇)务工群众基本情况,论证设置群众务工的总量、务工工程量;论证群众岗前务工技能培训和利用务工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劳务报酬发放。明确不同岗位类别、不同务工群众的市场劳务报酬发放标准,以及劳务报酬发放方式、发放频次、发放总额和劳务报酬发放总额与项目以工代赈资金之间占比关系。
社会效益情况。分别明确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参考模板2
**项目初步设计专章
务工对象。
岗位设置。
务工组织。
技能培训。
用工计划。明确各类工种具体数量、用工时间等情况。例如:
施工地点 |
投工工日 (天) |
以工代赈资 金(万元) |
计划工期 (天) |
大工 (人) |
小工 (人) |
…镇…村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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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劳动报酬标准。
劳务报酬发放及管理。
…………
参考模板3
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一、项目名称:……
……
五、其他要求。
在项目等建设内容或环节中,严格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加强技能培训,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
参考模板4
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一、项目名称:……
……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为大力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单位在等实施环节中要严格按照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切实加大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力度,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要通过设备、场地等开展实用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帮助务工的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规范签字确认和公示公开等程序。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时,应将组织当地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
……
附件9
**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台账
培训单位填表人:县级相关部门审核人或施工单位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县、 乡镇、村组 |
身份证号 |
手机号 |
培训内容 |
培训时间 |
参训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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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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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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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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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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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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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0
**以工代赈项目**年**月应发劳务报酬村级公示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监督举报电话: | ||||
序号 |
姓名 |
所在村组 |
务工内容 |
工资标准 |
务工 天数 |
应发劳务报酬金额(元) |
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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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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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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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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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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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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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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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县**乡镇人民政府 |
**县**镇**村村民委员会 | ||||
(加盖公章) |
(加盖公章) |
附件11
**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 项目监理单位审核人: 项目法人单位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县、乡镇、村组 |
务工内容 |
工资标准 |
务工天数 |
发放金额(元) |
身份证号 |
银行卡号 |
发放日期 |
手机号 |
备注 |
领取人签字并按手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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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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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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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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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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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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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做好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登记,本表所示为按月登记。 |
**项目以工代赈**年**月当地群众务工台账
施工单位填表人:项目监理单位审核人:项目法人单位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姓名 |
所在县、乡镇、村组 |
身份证号 |
务工内容 |
工资标准 |
务工天数 |
手机号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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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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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注: |
根据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定期核定群众务工天数和应发劳务报酬金额,本表所示为按月核定。 |
县(市、区) |
|
项目名称 |
|
项目业主单位 |
|
建设地点 |
|
项目施工单位 |
| ||
主要建设内容 |
| ||
以工代赈建设任务 |
| ||
以工代赈用工环节 |
| ||
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 |
| ||
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 |
| ||
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 |
| ||
...... |
| ||
务工群众代表评价及反馈意见建议 |
(通过入户走访或电话采访,填写当地群众对务工组织管理、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等政策落实情况的评价和意见建议) | ||
项目业主单位评价意见 |
| ||
县级相关部门评价意见 |
| ||
县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评价意见 |
| ||
注:应着重对项目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发放劳务报酬及开展就业培训等以工代赈重点工作情况作出客观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