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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3-00005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3〕1号
[ 主题分类 ]
疫情防控;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

服务保障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7日开始,至215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春运形势

随着全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新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相互叠加,易形成客流高峰

(二)运输结构持续调整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跨省、中长途运输量增加;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的比例以及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随着郑万高铁开通,道路运输客流将持续向高速公路、铁路分流,需提前做好应对。同时,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增加,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

(三)一线人员感染风险高。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面临极大挑战,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导致驾驶员及交通场站工作人员人手不足,运力下降,导致运输保障不够及时有效。

(四)运输安全压力大。2023年春运期间,一是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二是辖区部分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等级低、管理力量薄弱,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安全压力突出;受大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道路封闭及部分班车延误或取消,由此造成旅客滞留风险。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研判春运趋势变化,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圆满完成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任务。各单位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加强统一调度督导,畅通交通、卫健、应急、气象及属地乡镇街道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二、保障群众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实施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有关单位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出行;同时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中心城区错峰通行优化调整措施;要通过电话、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运输组织铁公水等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主动适应客流变化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争取列车开行规模;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优化高铁站内换乘服务,推进铁路与城市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客运车站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

三、提高交通物流运输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要充分发挥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密切协同联动,加强运力调度,全力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重点保障脐橙等境内主要经济作物运输工作,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要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

四、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认真实施铁路、公路、水路、邮政快递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客运场站、重点物流枢纽等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规模性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场站、客运线路、重点物流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从业人员防护要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交通运输服务一线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交通运输行业防疫物资供应和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的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从业人员要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生活。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上岗要坚持从严审慎原则,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五、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对场站设施、运输设备、从业人员、生产作业等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严格落实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要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

(四)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要加强执法力量投入,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非法涨价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要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六、精准落实春运服务保障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车站码头要进一步拓宽售票渠道,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要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减少进站环节,方便群众快捷进站。要做好人员安排,及时疏导排队积压的售检票旅客。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运输企业应当为乘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加强路网运行服务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长时间长距离排队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故障时快速处置,及时清理现场,尽早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三)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快推进铁路和城市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乘客换乘效率。在重点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要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要深入用工量大的企业,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开展“四门”服务,积极协调重点群体购票、包车、专列(包车厢)等保障。鼓励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要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五)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融资担保、免征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鼓励地方配套或延续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要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及出行服务信息等,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理性错峰出行。要大力宣传一线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和交通运输企业全力保障公众出行和重点物资运输的感人事迹。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和服务保障,结合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定等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分析,认真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二)进一步强化保畅疏堵措施。公路管理部门要综合各类交通要素数据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量避免春运期间进行干线公路养护作业。要切实加强高海拔地区冰雪、霜冻等极端天气应对准备,强化保畅抢修人员值守、融雪物资储备、除雪器材维保等系列保障,保障运输路网畅通。要全面梳理干线公路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安交巡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客流高峰时段及重点路段的巡逻工作。

(三)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交通部门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并按照轮岗备岗机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结合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极端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疫情防控等各类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

(五)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铁路、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每天要按时向县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有关春运工作联系电话:

县交通局:56552271(上班时间)、56552273(节假日及夜间);

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及投诉):12345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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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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