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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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奉节县白帝镇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白帝府发〔202328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站、所、室: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白帝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白帝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白帝府发〔202131号、《白帝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白帝府发〔202139号两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白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奉节县白帝镇人民政府
20233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白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件)

1.关于印发《白帝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帝府发〔202131号)

2.关于印发《白帝镇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帝府发〔202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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