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1年蜜蜂产业链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9-26

汾河镇人民政府,县畜牧业发展中心、重庆百香蜂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县人寿年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蜜蜂产业链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奉节府办发202124)奉节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第二批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奉节扶组办〔2021〕29号)要求,经业主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推荐、专家评审、网络公示。现将2021蜜蜂产业链建设项目3个,补助资金300万元的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任务下达后,业主单位严格按照专家评审要求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和设计预算,报所在乡镇政府和我委各一份,并立即开展项目建设,30天内未开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委收回所有项目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确因特殊情况需对项目作调整、变更和终止的,必须按原程序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二、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工后,业主单位编制项目竣工、财务结算资料,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结算审核,竣工结算资料汇编和结算审核报告报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各一份,并申请项目验收,项目所在乡镇验收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县级验收。

三、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按照统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业主单位申请资金拨付,县农业农村委审核后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给业主单位。

四、职能职责

(一)项目业主。项目业主负主体责任,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负责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财务专帐并做好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和资料汇编存档。

(二)乡镇职责。负责对项目申报业主合法性审查,负责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质量、施工安全等项目过程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完善项目合法手续。

(三)部门职责。县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的审批,组织项目验收。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

五、利益联结

在实施项目中,业主单位按要求利益联结带动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做实所带动脱贫户的利益联结工作,签定带动协议,建立带动台账,落实增收目标。奉节县人寿年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除应做好上述利益联结外,还应按《奉节县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调整方案》(奉节农改办20201号)文件要求,与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权化改革。

特此通知。

附件:奉节县2021蜜蜂产业链建设项目任务表

附件奉节县2021年蜜蜂产业链建设项目任务表.docx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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