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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307/2022-00242
[ 发文字号 ]
奉节府办发〔2022〕86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体裁分类 ]
预案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04
[ 发布日期 ]
2022-08-09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奉节府办发〔20228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4


(此件公开发布)




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版)>的通知》《奉节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中共奉节县委办公室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奉节县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奉节县减灾委员会组成机构及人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奉节县行政区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仅针对化工企业)等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不适用于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军事设施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应急处置。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置按照奉节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奉节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与《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奉节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同时本预案也是奉节县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上位预案,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见附录9.1

1.5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县安委会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3)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县综合救援队、医疗救援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应急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   

4)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强生产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1.6 事故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危险化学品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组织体系

奉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安委会”)为奉节县安全生产管理最高领导指挥机构。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见附录9.2

县安委会下设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负责具体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2 指挥机构

2.1.1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

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发生事故后,在县安委会和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组建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代表县委和县政府履行事故应急处置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该指挥部自动撤销。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见附录9.3.1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县应急局、县政府新闻办、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组成。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录9.3.2

2.1.2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副主任。

2.1.3 现场指挥机构

县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担任。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未到现场前,由副总指挥先行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

2.1.4 专项工作组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环境监测组、舆情导控组、专家组等9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可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见附录9.5

2.3 事发地乡镇(街道)职责

事发地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一般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先期处置较大及以上事故。

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危害,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影响。同时,立即将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处置情况上报县应急局。为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提供后勤保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2.4 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职责

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对工作。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后,涉事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相关应急预案,采取以下列应急救援措施开展先期处置:

  1. 将可能危及周边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危险性和防护措施等迅速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 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遇到险情或事故征兆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 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5)要依法依规及时向县应急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同时准备救援所需的技术资料,做好向上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移交指挥权的各项准备

2.5 专家组

县安委会和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聘请重庆市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其主要职责为:为本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向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参与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原因分析意见。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器材、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预案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控,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县应急局统一负责全县危化品重大危险场所数据信息的汇总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大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监测和报告。分级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情况。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加强对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运行监测,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的识别与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做好已经发生事故的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事态的监控工作,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县应急局。

3.2 预警

3.2.1 预警监测

县安委办和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监测、预测和预警系统,动态掌握危险化学品风险、隐患和事故信息,做好对报警事件的风险、发展趋势分析,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通知有关方面采取相应预防和应对措施。县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开展监测工作,及时将监测到的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环境污染、气象灾害等有关信息通报县应急局。

3.2.2 预警分级

根据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由低到高分为分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预警4个等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等级。

3.2.3 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预警级别并发布;蓝色(Ⅳ级)、黄色(Ⅲ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和单位发布,并立即报市应急局备案。

2)预警内容。预警信息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3)发布途径。预警信息应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电子屏幕、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途径及时向公众发布。县融媒体中心、网站和电信运营单位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

3.2.4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有关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视情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有关机构、有关专家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风险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

2)防范处置。根据具体情况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程度;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巡查检查,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路段,或要求车辆改道行驶。

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备发布最新情况,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5 预警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后,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和排险进展。当事件发展态势恶化,预警等级需要升级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由具有发布相应级别预警等级的机构及时对外发布。确定不可能发生事故或险情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预警措施。

3.3 信息报告

3.3.1 报送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当立即核实有关情况,并报告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应急局。有关乡镇(街道)15分钟内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及县应急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县应急局立即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分别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信息至少每日报送一次。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3.3.2 信息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事故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初判等级,事故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伤亡及被困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内容。

3.3.3 信息通报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有关乡镇(街道)应当通报同级有关部门,并及时通报事发地周边区域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其他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报县应急局。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等级根据事故态势和险情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发生一般事故,或发生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未对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应急局指导属地乡镇(街道)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事故,或发生一般事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对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分别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由市政府负责应对工作。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响应等级与实际级别密切相关,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当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 响应程序

4.2.1 Ⅳ级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无人员伤亡,未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由事发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按规定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接报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报告县安委会和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县安委会立即成立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本预案Ⅳ级应急响应,县应急局领导率工作组赶赴现场对事发乡镇(街道)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4.2.2 Ⅲ级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较大事故,或发生一般事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对周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由事发乡镇(街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将事故情况按规定上报县应急局;县应急局接报后应立即核实情况,并报告县安委会和县危险化学品安全委员会,县安委会立即成立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本预案Ⅲ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和调动县政府相关部门及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当事态进一步扩大,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根据险情适时请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区县救援力量予以指导或提供增援。

4.2.4 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故,县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本预案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县内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将事故情况按规定上报市应急局;在市政府设立应急指挥部后,县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程序图见附录9.4

4.响应措施

4.3.1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危险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所属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2)事发地所属乡镇(街道)以及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保护、秩序维护等工作。

3)事发地所属乡镇(街道)组织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值班室、县政府值班室、县应急局及有关部门报告。

4.3.2处置措施

1)现场勘察。组织现场人员、应急测绘和勘察队伍,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获取现场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桥梁、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损毁情况,重要目标、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及有关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危化品事故特点,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组织和指导群众尽快撤离事故威胁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组织分工、疏散范围、避难场所、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安置等。人员避险途中应注意选准撤离方向和路径,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并就近取用头盔、毛巾、湿布、口罩等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身安全。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4)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污染区域的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进行分析处理,及时监测、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及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环境数据。专家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以及县生态环境局报送的环境数据,分析事故原因和发展趋势,评估、预测事故影响程度及其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支持。分析报告要及时上报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和县应急指挥部。

5)维护稳定。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划定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做好事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舆论引导。通过政府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突发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市应急指挥部发布信息;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应急指挥部发布信息。未经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参与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原因、伤亡数字、责任追究等有关事故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

4.4扩大应急

危险化学品事故已经或可能次生、衍生其他突发事件,或事故规模超出我县处置能力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由市应急指挥部协调应对工作。

4.5响应终止

现场危险完全消除,事态得到全面控制,已无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可能,应当终止响应。较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的终止,由县应急指挥部上报后,市应急局会同县人民政府决定和公布;特别重大、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结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估和鉴定,确定事件已得到控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时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重建以及环境后续监测、医疗防疫、污染防治、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5.2事故调查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5.3总结评估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局牵头对事故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

6 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训练和演练。县应急局要加强县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专家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2装备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负责牵头建立和完善应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物资保障、储备体系和调度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合理规划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布局,针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种类和数量,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有关维护制度。

6.3通信保障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主管部门要保障应急期间的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县应急局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信息化指挥平台建设后,形成全县一体的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具备音视频指挥、快速调度、移动通讯等功能,确保指挥调度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安全可靠。

6.4交通保障

交通、海事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等应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保障应急抢险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5技术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先进方法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

6.6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经费。

6.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后续治疗。

6.8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9受灾群众生活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所在乡镇(街道)以及县商务委负责做好向受灾群众提供生活保障救援物资。

6.10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城市建成区可利用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空旷区域或者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场所,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及其周围应当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并向社会公布。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常识的宣传。要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法定义务,提升社会安全意识。本预案至少每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由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检验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实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迅速开展应急处置。

8 附则

8.1预案管理

县应急局要组织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最长不超过5年。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8.3奖惩

1)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所在单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 附录

9.1 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详见文件下载)

9.2 奉节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详见文件下载)

9.3 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职责

9.3.1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作出应急处置与救援行动的重大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指导;

3)向县政府报告事故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9.3.2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应急局:负责受理事故报警,负责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负责提出应急预案启动级别意见建议;牵头负责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专家紧急联系,迅速邀请专家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针对事故类别和灾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抢险方案及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并协调市级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组织协调事故现场记者采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县域警戒等重要公告;及时掌握与情,加强网络舆论引导。

县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财政局: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所需工作经费。

县公安局:搜救受害人员,实施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实施现场警戒与交通管制;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查明伤亡人员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辖区消防救援队伍参与事故应急处置,疏散抢救被困人员。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在事故现场设置临时医疗急救区;负责对伤员进行分检及紧急医疗处置,并迅速将需要进一步救治的伤员转送到指定医院;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负责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装备和急救药品。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周围区域环境组织应急监测,提出防止事态扩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议,并对事故现场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态破坏的恢复等工作予以指导。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恢复道路、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负责事故处置中的伤员及救灾物资运送、危险物品转移等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气象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气象监测保障,提供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的气象参数。

县城管局: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保障城市道路畅通;配合做好相关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清理工作。

县商务委:参与油库、成品油事故的信息收集、研判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保障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成品油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县经济信息委: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园区、化工及医药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各种通信、电力资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供电保障。

县检察院:负责参与事故灾难调查处理,依法监督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

县民政局:配合做好死亡人员丧葬等有关事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配合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补偿和保险理赔。

县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报送事故有关情况;搭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落实县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开展一般、较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和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做好应急处置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电力、燃气等有关单位要为事故现场抢险提供供电、供气、供水保障,及时抢修受损设施设备。

9.4 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程序图(详见文件下载)

9.5 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详见文件下载)

9.6 市级危险化学品专家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电话号码

1

朱进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3896139262

2

邓勋民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3452835312

3

黄力武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3060218506

4

张琳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5023703320

5

张巧霞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3594018694

6

邓静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危险化学品

15178817758

7

王兴国

重庆国龚安防技术事务所

危险化学品

13320253680

8

闫少康

重庆朔风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37910096

9

龚雪

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96053423

10

蒋恩彬

重庆西南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所

危险化学品

13101206076

11

黄彬

重庆泰莱斯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37873805

12

魏作胜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08388679

13

李瑞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83160003

14

谭君

中安广源检测评价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17784496912

15

杨平

重庆助安科技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13983761988

16

胡国梅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28356668

17

蔡治勇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消防

13002376221

18

刘国勇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330278383

19

吴子科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823443395

20

段美满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

13883072761

21

王小明

重庆昆冈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68000800

22

徐守彬

重庆工程学院

烟花爆竹

13212310097

23

戴熙

重庆万汇注安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消防

18983890698

24

杨松涛

中国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救援指挥

13368317170

25

韩振杰

中国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救援指挥

13618223126

26

陆军

重庆久久久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594889977

27

金立志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检修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18716836813

28

艾东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救援指挥

13896717810

29

陈加林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025628819

30

胡龙江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仓储分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83130543

31

朱英来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消防

13752852085

32

罗明志

重庆美高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17689666

33

陈军

长寿经开区集团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09417903

34

席刚

长寿经开区集团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96119779

35

黄国耀

长寿经开区应急管理中心

危险化学品

13752908787

36

王宁

中国石化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救援指挥

13500321777

37

朱德云

原重庆长寿捷圆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883550311

38

何建国

重庆长寿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825909205

39

汪小飞

重庆天博环保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38333887

40

伍建军

重庆化医长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96436702

41

张成杰

重庆江顺储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436148699

42

郑长铃

重庆同辉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09426488

43

付俊松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808049815

44

韦训琴

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023944189

45

皮应彬

重庆天安注安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83263485

46

王远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开州经营部.

危险化学品

13896348467

47

徐兴荣

重庆市武隆区彩云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危险化学品

13896799888

48

高林

重庆市卓远环境影响评估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608383899

49

冯铁军

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896731158

50

周辉

中国石油重庆销售云阳经营部

危险化学品

13320301833

51

石元发

重庆神州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08275183

52

吴西航

酉阳县宜人石化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908275953

53

刘晓东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709496777

54

林永胜

重庆天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340236549

55

肖科

重庆助安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8983360631

56

鲜思淑

重庆国际生物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3637787382

57

李伟

重庆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15023254651


9.7 奉节县应急抢险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县政府值班室

56557192

县生态环境局

56551813

县应急局

56557278

县住房城乡建委

85165058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56551211

县城管局

56862666

县水利局

56557077

县交通局

56552273

县农业农村委

56555157

县商务委

56557182

县林业局

56733366

县文化旅游委

85162999

县气象局

56551254

县人民防空办

85165058

县卫生健康委

56569187

县红十字会

56569187

县委宣传部

56557300

县国资管理中心

56665132

县委网信办

56557300

县统计局

56557106

县发展改革委

56557266

县金融服务中心

56557199

县教委

56551059

县人武部

87482271

县科技局

56557235

县委军民融合办

56557116

县经济信息委

56557116

武警奉节中队

56523344

县公安局

56516021

银保监奉节监管组

56529588

县民政局

56557238

奉节海事处

56805111

县司法局

56551216

县消防救援大队

56516310

县财政局

56565051

国网重庆奉节供电公司

56558501


9.8 奉节县各乡镇(街道)政务值班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值班电话

1

公平镇

56631132

18

五马镇

56860056

2

安坪镇

56693288

19

夔州街道

56681789

3

白帝镇

56731102

20

新民镇

56851121

4

草堂镇

56720032

21

兴隆镇

56786023

5

长安乡

56839001

22

岩湾乡

56728288

6

大树镇

56750036

23

羊市镇

56696196

7

汾河镇

56727390

24

永安街道

56561708

8

冯坪乡

56862118

25

永乐镇

56736013

9

鹤峰乡

56864008

26

鱼复街道

56601076

10

红土乡

56655007

27

云雾乡

56801001

11

甲高镇

56685122

28

朱衣镇

56681123

12

康乐镇

56766169

29

竹园镇

56623666

13

康坪乡

56664098

30

龙桥乡

56836066

14

夔门街道

81760606

31

青莲镇

56604007

15

平安乡

56609001

32

石岗乡

56653383

16

青龙镇

56802023

33

吐祥镇

56781131

17

太和乡

56806002






9.9 奉节县消防救援队伍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成立

时间

管理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数

1

竹枝路消防救援站

1986

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

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144

谢晓明

15730620220

25

2

西部新城消防救援站

2017

奉节县消防救援大队

奉节县夔州街道万胜路

马林钢

13364023849

35

3

兴隆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2

奉节县兴隆镇政府

奉节县兴隆镇金凤路173

侯明国

13638796459

8

4

竹园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2

奉节县竹园镇政府

奉节县竹园镇繁荣路

肖锐

15923479123

8

5

公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5

奉节县公平镇政府

奉节县公平镇车家社区1

吴永红

15123409588

8

6

吐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2

奉节县吐祥镇政府

奉节县吐祥镇禹王宫居委会

万吉春

15823786148

5

7

草堂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2

奉节县草堂镇政府

奉节县草堂镇七里社区2

黄兵

15123573789

5

8

白帝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4

奉节县白帝镇政府

奉节县白帝镇浣花社区

蔡仁新

15023805563

5

9

甲高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4

奉节县甲高镇政府

奉节县甲高镇龙山居委会9

陈少军

18290552988

5

10

康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7

奉节县康乐镇政府

奉节县康乐镇郭家社区一社

杨军

13594868095

6

11

新民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2018

奉节县新民镇政府

奉节县观音庵社区二组

游勇

18182303111

6


         9.10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计表

序号

乡镇(街道)名称

是否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队伍

总人数

专职

人数

兼职人数

是否配备必要装备

负责人


1

云雾乡

20

5

15

万永祥

2

兴隆镇

15

8

7

李光明

3

甲高镇

20

10

10

余贵来

4

太和乡

30

5

25

谢 鑫

5

安坪镇

30

5

25

颜 昊

6

五马镇

56

10

46

田大才

7

石岗乡

30

10

20

刘孝发

8

永安街道

40

12

28

赵 斌

9

康乐镇

30

5

25

蔡世平

10

青莲镇

22

5

17

刘建国

11

新民镇

30

10

20

袁祚伦

12

竹园镇

15

8

7

周兴闻

13

岩湾乡

19

5

14

黄 川

14

朱衣镇

20

5

15

潘德彬

15

公平镇

30

10

20

姜运红

16

夔门街道

30

5

25

苏 东

17

冯坪乡

35

5

30

谢先华

18

鱼复街道

39

5

34

杨 娟

19

鹤峰乡

20

8

12

李来勇

20

康坪乡

17

5

12

魏发明

21

长安乡

30

5

25

邓美清

22

羊市镇

16

5

11

杨体东

27

汾河镇

44

10

34

易厚民

24

草堂镇

17

10

7

黄 兵

25

平安乡

35

5

30

罗德军

26

青龙镇

23

5

18

冉 辅

27

大树镇

30

5

25

张启鱼

28

龙桥乡

10

5

5

冯 林

29

吐祥镇

17

5

12

杨 华

30

红土乡

30

5

25

唐 甜

31

永乐镇

30

7

23

黄 成

32

白帝镇

10

6

4

马小明

33

夔州街道

8

3

5

陈代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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